2011年清远市粮食局招聘公告
2011年清远市粮食局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
清远市粮食局为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的正处级、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面向普通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全日制往届或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公开招聘。
(二)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人数(见职位表);
(二)报名方式:以邮寄材料方式报名,勿访;
邮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二路10号清远市粮食局;邮政编码:511518。
(三)报名时间:2011年7月28日—8月4日,以邮戳为准;
(四)报名需提交资料:
1.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等学校或科研院所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2.往届硕士研究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3.有关获奖证书、已发表理论文章(不限是本专业与否)复印件,以及其他可证明能胜任职位的有关材料;
4.所有报考者须提交报名表(可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厅)门户网站、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站下载双面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及生活全身照2张;
5.面试时,请提供上述资料原件以便核实和资格审查。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招聘免笔试,实行以面试为主的竞争性选拔考试。由报考者自愿报考,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定;
2.面试内容:招聘岗位所具备的知识和能力;
3.成绩计算:成绩为百分制,占10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面试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清远人才人事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公示程序发现不合格人员,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公告由清远市粮食局负责解释。公开招聘过程由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监督和指导。
咨询电话:清远市粮食局:0763-3867166;清远市人社局:0763-3382512。
附:1.2011年清远市粮食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