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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妇女联合会项目工作人员招聘启事

发布:2011-07-20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招聘项目工作人员启事
    为了进一步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发挥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的优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我市妇联承办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项目,根据项目工作岗位设置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项目工作人员3名。
    一、招聘范围:凡有意从事妇女儿童维权和社会服务工作、年龄40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具有韶关市户口的人士均可报名。男女均可。
    二、招聘岗位:项目主管1名,工作人员2名。从事普法宣传教育、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婚姻家庭调处以及网络管理等工作。
    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
    (一)应聘项目主管职位要求具有法律、心理学、社会学、中文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应聘项目工作人员要求具有法律、心理学、社会学、中文、计算机等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验。
    (三)应聘者必须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一定的应对处理复杂问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法制观念、服务意识。
    (四)应聘者应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熟悉电脑操作;会讲普通话和粤语,具有律师、心理咨询师、社工师等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者优先。
    (五)思想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妇女工作;乐意为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奉献时间和精力。
    (六)身体健康。
    四、工资福利待遇
    基本月薪1500元/人.月,项目主管加岗位补贴200元/月,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以合同形式聘用,首次聘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薪金全部按基本月薪的80%标准计发。
    五、招聘程序
    1、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9日至7月2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30~5:00时。
    (2)报名地点:韶关市妇联权益部(韶关市区熏风路9号市委11楼,联系电话:8897278)
    (3)报名同时需填写《韶关市妇联招聘项目工作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及相关证件(以上均要求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本人),近期同一底片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3张。
    2、资格审查:我会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参加笔试。
    3、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工作案例。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择优聘用:对考试合格的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韶关市妇女联合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1: 韶关市妇联招聘项目工作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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