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佛山市文化馆招聘公告
佛山市文化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招聘办公室文秘1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资格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佛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年龄在28周岁以下(计算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艺术学、哲学、法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对文化馆的工作职能有一定了解,有很强的文字功底及公文写作能力,熟练掌握电脑办公软件,沟通表达能力较强。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8日--8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接受报名;外地报名者,可于8月12日前将报名表和有关材料寄到佛山市文化馆(原市群众艺术馆)。
2、报名地点:佛山市文化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卫国西路15号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83339182,电子邮箱:bgsh_58@sohu.com,联系人:张女士。
3、报名要求:报名者填写报名表一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外地报考者,先提交复印件,参加考试时核对原件)及本人近期免冠小1寸照片3张。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务网、佛山市文化馆(群众艺术馆)网和佛山人才网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考试、体检和考核
1、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群众文化基础知识;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素质与工作能力。面试结束后,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
2、体检和考核:按照招聘岗位与体检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合格的,进入考核。
七、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事局批准后,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和程序聘用。
试用期为半年,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关系。
佛山市文化馆
点击分享此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