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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考讲解辅助服务雇员公告

发布:2011-07-2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考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佛山市城市规划建设展馆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24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7月31日),佛山市户籍,女,未婚。
    2、旅游管理、规划、建筑学、应用英语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学历。
    3、身高1.63米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好、气质佳。
    4、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普通话、粤语和英语讲解,音质好,发音标准,吐字清晰。
    5、具有从事公关宣传、礼仪和导游一年以上的工作经验,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有英语六级、口语表达能力强的优先考虑。
    6、符合公务员体格检查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地点: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城门头西路4号8楼,电话:82231116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26日—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及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按照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与招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内容主要是考察考生对招考岗位所具备的相关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的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员管理及薪酬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关于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招考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2011]247号)要求,与确定的讲解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签订《广东省劳动合同书》。首次聘用期为1年,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经考核称职,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聘用合同。
    薪酬按《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执行,首聘为大专学历月薪2000元、本科学历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的80%标准计发;社保福利、医疗按照《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执行。
    五、聘用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按有关程序聘用。
    附件:佛山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招考市直机关单位雇佣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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