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梅州市选聘“大学生村官”成绩及体检公告
梅州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考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梅州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笔试、面试工作已全面完成,考生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总成绩。根据《梅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实施办法(试行)》(梅市组通〔2010〕45号)和《梅州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梅市组通〔2011〕52号)文件精神,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选聘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参加考试人数不足拟选聘人数,经梅州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以考试总成绩60分为合格线,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确定为体检对象(见附件1)。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体检时间。8月27日至28日(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体检地点。梅州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松路17号,见附件4)。
三、资格审核。入围体检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梅州市中医医院门诊大楼七楼会议室报到,进行体检资格审核,填写体检表有关内容,并贴上本人相片后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核、体检或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体检资格。
笔试要求提交的材料未提交齐全的考生,应在体检时将缺交材料交现场工作人员(见附件3)。
四、体检要求。考生应认真阅读体检须知(附件2)和熟悉有关体检标准。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对血压、心率等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复检。当天体检结束后,以上项目不再安排复检。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体检医院。
五、结果查询。体检结果拟于9月3日前在梅州党建网、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梅州市人事人才网公布。
请考生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随时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如发现体检对象有不符合相关条件、弄虚作假行为或不适宜选聘到村任职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电 话:2243254,13549193898
电子邮箱:zzbzzk2@163.com
附件1:梅州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体检对象名单
附件2:体检须知
附件3:考生缺交材料情况统计表
附件4:梅州市中医医院交通图
中共梅州市委组织部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25日
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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