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2011年8月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公开招考普通雇员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招聘实施细则》和《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普通雇员管理实施意见》规定,我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人数
本次共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辅助管理岗位普通雇员5名。有关要求详见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品行端正;
(三)取得《深圳市普通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四)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和工作时间计算至2011年8月31日;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报名时间:定于201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龙岗区劳动就业服务大厦4楼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考试窗口,电话:28949217。
所需材料:
1、《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或在龙岗政府在线网站下载);
2、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3、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4、雇员资格测试合格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5、大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
(二)笔试
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复习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直接参加笔试。
(三)资格初审
依笔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拟雇用名额的3倍确定进入资格初审的人选,其他笔试合格考生为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人数少于拟雇用名额3倍,则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入资格初审人选。
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如下材料原件:
1、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户口本;
2、学历、学位证及验证证明;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4、工作证明及现实表现鉴定;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要求笔试名次在拟雇用名额5倍范围内的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即各职位初审级别为A级和B级的考生)均须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其他笔试合格考生需留在深圳等候,并保持电话畅通。资格初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依总成 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如招考职位只有1名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则面试成绩不能低于75分。
(六)体检与考核
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考生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我市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在体检结束后的15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体检、考核或报考资格复查不合格者,不予雇用,所空出的职位按该职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雇用公示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将在龙岗政府在线(网址:http://www.longgang.gov.cn)网上公示7天。
(八)办理雇用手续
经公示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3个月内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雇用手续,并按协商、自愿原则签定雇员雇用合同。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横岗街道党工委组织部。
招考咨询电话:28698622
附:1、横岗街道公开招考辅助类雇员职位表
中共横岗街道工作委员会组织部
2011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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