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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公告

发布:2011-09-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
    辅助服务雇用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辅助服务雇用人员1名,主要承担办公室后勤辅助服务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愿意履行雇佣人员义务;
    (三)持有效机动车“B1”牌(含B1)以上驾驶证,具有车辆基本维修技术,有5年以上实际驾龄,熟悉珠三角地区道路;
    (四)男性,35周岁以下(截止时间:2011年8月31日),佛山户籍,大专学历,身体健康。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时间:9月7日-9日,上午9:00-11:00时,下午2:30-4:30时。
    2、地点: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人事科,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12号2号楼823室,电话:83031823。
    3、要求:报名时请提交《佛山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招聘雇用人员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及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核对),近期正面免冠小1寸彩照2张。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应聘岗位所具备的基础知识以及适应职位要求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面试人员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60分为合格,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三)体检和考核
    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四、聘用和待遇
    按照《印发佛山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1]33号)和《印发市直机关单位雇用人员工资标准及相关问题意见的通知》(佛府办函[2011]144号)规定,我局与雇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二个月,月薪2200元,试用期薪酬按月薪酬80%计发。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雇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
    附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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