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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公告

发布:2011-09-0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14名职员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本单位决定选聘14名职员,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关于招考范围。
    符合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关于报考学历。
    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学历,应聘人为成教、自考、电大、夜大、函授或党校学历的均不能报考。
    3.关于报考专业。
    (1)应聘人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专业是否相符,依据国家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2)所学专业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
    4.关于报考年龄。
    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人规[2009]3号)规定,招考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30日。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9月以来参加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考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下午17:00止(正常工作日内接受报名);
    2.地点:笋岗西路3002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银华大厦613人事科,联系人:邹老师;
    3.联系电话:0755-83366388-228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审核考生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考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招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本人及配偶复印件,验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7.市外公立医院正式在编干部证明(原件)及编制册复印件;
    8.证明应聘人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9.业绩、获奖等证明材料可自愿提供。
    三、面试
    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和资格审查结果,符合职位应聘条件的人员均可进入面试。面试人选标准参照岗位表要求确定。
    (一)方式和内容。
    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岗位条件的候选人进行面试,按百分制计分。采取竞争性面试方式,内容为专业技能(实操)、综合素质考核。
    专业技能(实操)和综合素质考核:本专业临床业务能力、技能、工作实绩的考核(实操)以及德、能、勤、绩、廉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二)确定面试、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提供的资料,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选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9月13日电话通知.
    (三)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为:2011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
    2.地点:笋岗西路3002号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四)面试结果公布。
    根据面试和考核的最终结果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2011年9月14日下午5:00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院网站公布(www.szrch.com)。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于体检结束后4天之后在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新聘用的人员按我市岗位设置管理后的岗位聘用管理规定执行。
    八、有关事项说明
    (一)面试采取100分制,其中考核成绩(结果)计入总分内,同时具有一票否决权,用人单位对考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同一岗位的考生使用同一套考题。
    (三)必要时到考生所在单位了解情况。经审查不符合选聘条件和本岗位招考条件或提供资料不真实的,一律不予聘用。
    (四)在招考过程中违反职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深人规〔2009〕3号关规定执行。
    九、本公告由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十、招考查询网址。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http://www.szrch.com。
    附件:
    1.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选聘职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3.深圳市聘用职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二○一一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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