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2011年招聘公告
广州市地震监测中心是广州市人民政府地震办公室下属的财政全额拨款副处级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地震监测预报、地震科学研究及相关应用工程技术开发工作。
为广泛吸引人才,提高业务水平,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震办公室批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中心的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如下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3、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技能。
三、招聘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完成。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上午10:00时至2011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交费: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共计50元,缴费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上午10:00时至2011年10月13日17:00时。
5、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1年10月22日上午9:30时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成功报名者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报名成功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0:30时。
笔试的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三)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成绩,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或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暂缓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他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面试人员是已婚的均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组织分析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1、如有弃权或有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可以根据需要按招聘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承担一半。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采取毕业学校提供意见与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后果自负。
为广泛吸引人才,提高业务水平,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地震办公室批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中心的发展目标和实际需要,决定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如下表:
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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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
|
所需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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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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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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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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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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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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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
|
不限
|
(一)招聘对象、范围: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1年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府令〔2009〕139号)和《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28号)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含暂缓就业)或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
3、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年12月31日后出生),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技能。
三、招聘办法
通过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公示、审批录用等环节完成。
(一)报名方法
1、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http://www.gzexam.com.cn)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星期日)上午10:00时至2011年10月12日上午10:00时。
3、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将在网上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4、交费:报考者资格初审合格后,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缴纳报名及考试费共计50元,缴费时间为2011年10月9日上午10:00时至2011年10月13日17:00时。
5、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11年10月20日上午9:00时至2011年10月22日上午9:30时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本人准考证。成功报名者因提供与本次招聘条件不相符及虚假材料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因本人原因不参加考试者不予退费。
6、报考要求: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1个单位的1个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报名成功者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11年10月22日上午9:00—10:30时。
笔试的具体地点及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范围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
(三)资格复核
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上公布成绩,按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名单。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核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参加面试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或201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就业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暂缓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其他面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函、报名登记表等招聘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
2、面试人员是已婚的均需提供结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提交两张小一寸近期彩色照片,所有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A4规格复印件各一份,以便审验。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与应聘职位的匹配情况,包括掌握相关专业知识的情况及组织分析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
1、如有弃权或有资格参加面试人员没有按时到场参加面试的,可以根据需要按招聘人数1:5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2、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依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按招聘职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考生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与招聘单位各承担一半。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评价。采取毕业学校提供意见与外调的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七)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于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对无异议的应聘者按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
四、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应聘申请。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且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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