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1年9月中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雇员公告
为充实市属水务系统人员队伍,经市人社局批准,我局定于2011年9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雇员。根据中山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
(一)用人单位介绍:
中山市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是2006年9月经中山市编委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山市水务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核定雇员编制1名。该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水库库区水利、水电和水土保持工作计划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维护工程安全和正常运行,确保水库工程安全度汛;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绿化、环境整治、水土保持工作,保护水源,防止水质污染。
中山市小水电管理总站是2002年9月经中山市编委批准成立的正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中山市水务局管理,经费由市财政核拨,核定雇员编制4名。该单位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直管、协管小型水库的防汛、安全运行和管养工作;负责直管、协管小水电站的防汛、安全运行和管养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事业单位雇员5人
二、招聘人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人员。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条件、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
5、具备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条件。
1、招聘对象主要面向中山市常住户籍人员,外省户籍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公开招聘报名工作第一日;
3、其他具体条件和要求详见《2011年9月中山市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雇员职位表》。
4、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1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时间:2011年9月19日至2011年9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
(二)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形式。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0日至2011年10月1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中山市孙文中路178号(水务局大楼)501室
2、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三)资格验证
1、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作为资格验证的依据:
报考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等证书以及本人简历。
2、资格验证时间及地点。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在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验证。
3、应聘者现场确认个人报名表。通过资格验证的应聘者必须对报名表及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
4、通过现场资格验证者方可参加笔试及面试。
5、符合条件进行资格验证而不参加验证的人员视作放弃笔试和面试资格。
(四)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通过后印发。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11年10月14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行政能力、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和水利基本知识测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分值为100分计算,按50%计入总成绩,并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的依据。
4、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选公布。
2011年10月18日前(星期二)在中山市水务信息网上公布笔试成绩。需要查核笔试分数的考生要在2011年10月20日前提出申请。查分时间截止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不足3人则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011年10月21日(星期五)前在中山市水务信息网上公布进入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1年10月22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2:00
地点:中山市孙文中路178号(水务局大楼)1楼会议室
2、面试内容及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口头表达能力、掌握相关知识的情况及判断、分析能力等,采用当场书面公布考生分数的方式。
3、面试成绩公布。由市水务局和市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市小水电管理总站成立评委人数为7人的面试评委小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和考核
以总成绩的高低排序(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由中山市水务局和中山市长江水库工程管理处、中山市小水电管理总站按中山市雇员管理有关规定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过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及考核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山市水务信息网(www.zswater.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通过考试被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应聘人员向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用人单位有权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方案所规定的时间如有变动以另发公告或通知为准。
本方案由中山市水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邓杰文,刘凌涛
咨询电话:88847126、88873339(中山市水务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88870763(中山市水务局监察室)
附件下载:2011年9月中山市水务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雇员职位表(附件1).doc
附件下载:中山市水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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