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主要情况
(一)招聘单位:佛山市禅城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禅城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三水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三水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具体单位情况见《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全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9名,工勤技能岗位8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两类。报名时须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五)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由佛山市工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7、非佛山市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佛山市入户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其它资格条件见《2011年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hrss.gov.cn/)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fsaic.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10月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2011年10月11日,每天9:00-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联系电话:0757-83380457。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及《计算机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计算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行政能力测试》复习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笔试时间:初定2011年10月15日下午14:30至17: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提前从发布公告的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公布笔试成绩。2011年10月18日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接受考生查分。2011年10月19日—10月21日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佛山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五)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10月24日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网站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每一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前个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内容按照“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和所设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面试考官组设置7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要求和程序进行。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面试地点: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六)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1:1、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简介
附件2:2、2011年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附件3: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的主要情况
(一)招聘单位:佛山市禅城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禅城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南海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高明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佛山市三水区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三水区工商局机关服务中心。具体单位情况见《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简介》(附件1)。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全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共公开招聘16名工作人员,其中管理岗位9名,工勤技能岗位8名。
(三)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2011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2009年、2010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和社会人员(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两类。报名时须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非广东省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五)组织实施:具体招聘工作由佛山市工商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75年9月30日至1993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7、非佛山市户籍报考者需符合佛山市入户条件。
招聘职位明确要求的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其它资格条件见《2011年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2)。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fshrss.gov.cn/)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http://www.fsaic.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1年9月20日至10月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9日—2011年10月11日,每天9:00-16: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佛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楼大厅,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联系电话:0757-83380457。
3、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亲自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学位种类不能等同于报考专业。报名时,本人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和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证书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彩照3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黑色签字笔填写)。属于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需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步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及《计算机知识》。《行政能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计算机知识》主要测试考生的计算机基础知识及应用能力,均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行政能力测试》复习可参考《广东公务员考试综合教材》)。
笔试时间:初定2011年10月15日下午14:30至17: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提前从发布公告的网站查询)。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笔试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公布笔试成绩。2011年10月18日通过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接受考生查分。2011年10月19日—10月21日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佛山市工商局人事教育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五)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2011年10月24日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网站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每一招考岗位拟录用人数1:3比例从笔试合格的人员中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前个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考核内容按照“以用设考”、“考用一致”的原则和所设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面试考官组设置7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面试要求和程序进行。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二位。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面试时间:2011年10月下旬(具体时间待定),面试地点:佛山市工商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9号)。
(六)组织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七)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学习或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八)确定人选。根据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最终确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佛山市红盾信息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1:1、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简介
附件2:2、2011年佛山市工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
附件3: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