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区事业单位招考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2011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
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深圳市盐田区2011年9月公开招考事业单位职员笔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笔试成绩、资格初审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公告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线统一划定为60分,考生可登陆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询。
二、资格初审范围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拟聘名额,将考生分为A、B、C三类:
A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内的考生。A类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并签到。审查开始(9月25日9:00)时未到达现场候审者,视为自动放弃。A类考生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B类:指笔试合格且名次在职位拟聘名额5倍范围以外、8倍范围内的考生。B类考生具有递补资格至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审查开始(9月25日9:00)时未到达现场候审者,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B类考生递补取得初审资格且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C类:A、B类以外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准时到达指定候审区域就座,自觉遵守现场候审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资格初审时间、地点及候审区域安排
1、时间: 2011年9月25日(周日)9:00开始至结束,A类和B类考生须于当天上午9:00时前到达指定候审场地并签到。
2、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6号区文化中心一楼盐田区影剧院(盐田区行政中心旁)。公交路线:103、103B、202、363、358、M348、205、387、M362、M207、85、机场6路、308、J1,盐田区政府站。
3、考生范围及候审区域安排
资格初审侯考场分“一般类”、“医疗类”、“护理类”,考生须根据本人笔试类别在相应候审区域就座。
四、资格初审材料
资格初审须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请考生在参加资格初审前自行准备。考生接受资格初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在资格初审现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
根据招考公告规定,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准备以下材料:
1.应届毕业生:
(1)基本材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有以下情形的提供相应材料:
①属2010年、2011年深圳生源毕业生的,须提供与学校签定的暂缓就业协议书或者落款时间为2010年9月1日以后的推荐表(已派遣的提供相应学历证明即可);属2010年、2011年市外院校深圳生源毕业生报考市内户籍要求职位的,需提供深圳户籍本;如户籍迁至市外尚未迁回深圳的,须提供深圳户籍迁出地派出所开具的证明。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
报考者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或户籍本)、学历及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职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该表在资格初审时如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最迟应在办理备案手续时提供该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职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其中雇员或临聘人员报考涉及雇用或临聘时间计算问题的,须提供雇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作为证明,合同不足以证明的,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作为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分居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
(2)职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验证明。
(3)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4)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五、其他要求
(1)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到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办理聘用手续前的考察、公示结果为准;
(3)面试将按类别分别于2011年9月28、29、30日进行,入围面试考生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凭本人有效的笔试准考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三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4)为确保在指定时间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建议考生提前熟悉相关交通路线和审查地点,以免延误。凡未能在指定时间(9月25日9:00时)到达资格初审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深圳市盐田区公务员和职员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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