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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事业单位9月招考成绩及初审说明

发布:2011-09-23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
    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说明
    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9月职员公开招考的笔试已于9月17日结束。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初审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线
    此次招考职员的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5分。
    笔试成绩将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公布,各位考生可登录该网站查询本人成绩。
    二、笔试成绩等级划分及资格初审要求
    考生笔试成绩按如下办法划分为A、B、C三种类别,各级别资格初审要求如下:
    A类: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3倍范围内的考生划为A类。此类考生具备初审资格,且必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否则取消其初审资格;
    B类:笔试合格且排名在同一职位拟聘名额4至8倍范围的考生划为B类。此类考生具备资格初审递补资格,为能及时递补,此类考生须于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可能的递补至所报考职位的初审结束,否则取消其递补资格;
    C类:此类考生不具备初审资格。
    注一:资格初审类别为“A”和“B”的考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前到达资格初审现场等候初审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初审资格。考生到达现场后,初审单位必须做好考生的签到工作。
    注二:资格初审地点参见《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资格初审地点及联系方式》(附件1)。
    三、其他事项
    (一)各位考生必须严格按照公告的要求,备齐资格初审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接受招考单位报考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责任自负。
    (二)在此次招考中部分考生身份证遗失的,可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相应证明暂时代替(证明中必须包含本人照片,照片应盖骑缝章);考生面试入围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则必须提供身份证。
    (三)由于各招考单位的资格初审时间与地点不同,请各位考生提前了解资格初审地点的具体位置,并在资格初审当天提早出发,早作准备,以免延误初审,被取消资格。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附1:
    罗湖区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11年9月公开招考职员
    资格初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主管单位
招考单位
职位编号(省略2011)
资格初审时间
资格初审地点
联系电话
罗湖区
卫生人口计生系统
LHB08-LHB31
LHS21-LHS96
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
罗湖区延芳路538号
罗湖党校大楼A区5楼阶梯课室、4楼401会议室

25666779
罗湖区
教育系统
LHB01-LHB07
LHS01-LHS15
2011年9月24日上午9:00
深圳市北斗路20号、文华花园内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深圳市美术学校)
25666350
罗湖区
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心
LHS16-LHS19
2011年9月26日上午9:00
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老区委大楼)4楼罗湖区审计中心会议室
25666498
    请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报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资格初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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