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广东省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公务员体检公告
广东省2011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
公务员体检及相关事项公告
根据《广东省2011年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公务员公告》,经面试,确定了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调剂录用职位的体检对象名单(见附件一)。现就体检及职位预选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公务员体检及相关事项公告
一、预选职位。9月26日下午,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入围体检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在所报考的职位组中选择一个具体职位。未确定为体检对象、但总成绩与本职位组最后1名体检对象接近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考生应在下午15:30分前携带本人调剂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以及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一张,到省检察院办公大楼(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强路1号)一楼大厅报到,进行预选职位。
二、体检。9月27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在预选职位时告知考生。考生应在预选职位时,提前填写体检表第2页内容,贴上本人相片后交工作人员保管。考生应携带本人调剂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体检,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在体检完全部项目后,应经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再将体检表交回工作人员,离开医院。
三、结果公布及递补。体检结果将于9月29日后在广东组织工作网、广东法院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公布。如某一职位组内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情况,省法院、省检察院会及时联系体检合格的有关考生重新选择具体职位,空缺职位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按规定,凡不能按时参加预选职位、体检或证件携带齐的,取消预选、体检资格。考生请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和熟悉体检标准;请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电话或短信联系;请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带齐证件,准时到达,切勿因迟到而造成遗憾。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1年9月26日
附 件: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1年9月26日
附件一:体检对象名单.xls
附件二:体检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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