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深圳市紧急招聘书记员公告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急需若干名书记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派遣至市仲裁院工作。
二、聘用条件
1、深圳户籍,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2、熟悉电脑操作,电脑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上;
3、具有亚伟速录资格证书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1年9月30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地址、时间
报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楼407室。
报名时间: 9月29日,上午9:30—11:45,下午2:30—5:00。
联系人:孙延琼
联系电话:25593040,25596960
四、报名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附文凭验证证明);
(5)资格证书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7)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8)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注:需要提供以上各项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一、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为劳务派遣,即与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派遣至市仲裁院工作。
二、聘用条件
1、深圳户籍,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2、熟悉电脑操作,电脑打字速度达60字/分钟以上;
3、具有亚伟速录资格证书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计算至2011年9月30日。
(四)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新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
(五)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地址、时间
报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桂路1045号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大楼407室。
报名时间: 9月29日,上午9:30—11:45,下午2:30—5:00。
联系人:孙延琼
联系电话:25593040,25596960
四、报名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附文凭验证证明);
(5)资格证书复印件;
(6)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三张;
(7)计划生育证明复印件;
(8)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
注:需要提供以上各项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
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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