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15号),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地进行,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一、招聘事业单位简介
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是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经费财政核拨,主要负责受理本辖区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解,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名,均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勤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招聘岗位、人数详见《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73年12月30日至1992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5、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1年12月30日);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他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惠州红盾信息网、惠州市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2011年10月10日到2011年10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二)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2日—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人教科;地址:惠州市惠州大道江北段43号;联系人:黄业凯、范誉;联系电话:2789829、2789816。
报名要求:报考者本人按照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报名地点报名。每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经审核后交还本人)和复印件(一式2份),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红底1寸免冠半身证件照2张,填写好报名表(一式3份)。
(三)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者的资格、资历和其他材料进行初审。对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凡发现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四)笔试
1、笔试内容: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应知应会基础知识及时事政治。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笔试成绩将通过惠州红盾信息网、惠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2、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惠州市工商局人教科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惠州市工商红盾信息网、惠州市人社局网站公布,同时向进入面试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然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将分别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由市工商局具体组织实施。
(七)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在惠州红盾信息网、惠州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1、惠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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