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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2011-10-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普通雇员招考公告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江府办〔2008〕107号)及其《实施意见》(江人发〔2008〕217号)、《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江人社发〔2011〕807号)精神,现就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考普通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公布如下:
    一、招考岗位
    (一)定向招考岗位:为加强我市机关人才队伍建设,及时向机关输送一批德才兼备、经过基层历练的优秀人才,根据《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附件1)精神,2011年下半年的雇员招考中专设5个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招考,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定向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2)。
    (二)其他招考岗位:详见《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附件3)。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含当日);
    4、符合招考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亲属所在单位的岗位。
    (二)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和工作经验;辅助管理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有雇用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及该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必须符合招考岗位要求。招考岗位专业界定按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4),包括《研究生专业参考目录》、《普通高校本科专业参考目录》及《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执行。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学历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三)工作年限
    招考岗位如设定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1年9月30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应同时具备,且互相印证)。
    (四)招考对象及范围
    “招考对象”分“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指在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不含2010年及以前暂缓就业毕业生以及2012年毕业的在校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必须使用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社会人员可用符合招考职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范围”指户籍方面的要求,其中,“江门市区户口”指蓬江、江海、新会三区户口,“江门市户口”包括江门市属下四市三区户口。
    (五)其他
    1、本公告“报考资格条件”中未作明确界定的,参考《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中“关于报考资格条件”的解释。
    2、招考公告所列资格条件为最低条件,凡资格条件高于公告规定要求者均可报考。
    3、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信息查询
    报考者可登录“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江门市人社局”)网站”( http://ldj.jiangmen.gov.cn)、“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江门人才网”(http://www.jobjm.com),查询相关招考信息。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江门市直机关雇员招考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9:00时至11月9日16:00时(网上报名系统24小时开通)。报名网址:“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mkszx.com)。报考者须严格按照招考公告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的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如下:
    登录相关网站阅读报考相关文件注册用户阅读网上报名协议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于30KB)学历证书、身份证上传(须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文件不得大于80KB)选择岗位报名接受用人单位网上审核确认通过审核打印报名表(须双面打印,资格复审时使用)完成报名。
    (三)报考要求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如对所报岗位要求不清楚的,报考者在正式报名前应向用人单位咨询(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3,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0750-3873723,政策咨询电话:3873786、3873783)。
    特别提醒:报考者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并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如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由用人单位告知当事人。
    (四)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严格按照公告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者网上提供的资料在两天内提出是否符合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核意见。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下午17:30时。用人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报考者方可打印报名登记表。没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特别提醒: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将不能重新报考;已经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者,不能对报考资料作任何修改。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须于2011年11月16日至11月19日登陆上述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依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和时间、地点安排
    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2011年11月19日(星期六)上午10:0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阅卷。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政治、法律、公文写作与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笔试科目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根据各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质的侧重点的不同,将岗位分为A、B、C三大类,A类侧重于文化知识,B类侧重于工作经验,C类侧重于操作技能,每类岗位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详见岗位表。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公布。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不得纳入面试人选范围。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笔试合格范围内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2、面试前资格复查。报考者需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复查: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考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当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考者为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3)招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者须同时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须互相印证);报考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通知,不参加资格复查或复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用人单位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4、面试由市人社局和各招考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纳入雇用人选范围。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公布。
    (三)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按各自所占权重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考人数和报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照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笔试、面试且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进行考察。确定两名有经验的人事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选择在适当位置张贴考察预告,要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和遵纪守法及其他有关情况。考察不合格者淘汰,依次递补其他笔试、面试、体检均合格的考生。
    七、资格复查及公示
    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报考者,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将其报名资料送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报考者真实情况与公告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雇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雇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江门市组织的机关雇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考试;复查通过的,由市人社局在上述网站公示拟雇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7天。
    八、雇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市人社局发出同意雇用通知。雇用人员持雇用通知书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雇用合同签订等手续。雇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包含在雇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雇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雇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
    1、江门市面向基层定向招聘机关雇员 事业单位职员试行办法
    2、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定向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3、2011年下半年江门市直机关招考普通雇员岗位表
    4、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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