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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5)

发布:2011-11-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在广东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考试中不仅有各类常识知识的考察,而且是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及部分事业单位考试的常见内容,因此,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是很有必要的,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特发布一系列综合知识,供考生参考阅读。更多法律常识内容请察看:
    >>法律常识
  81.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8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认为有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大会议
  83. 权力机关对行政机关的监督不包括市场监督
  84.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和法定程序,将法律规范用于具体事件或案件的活动,称为法的适用
  85. 行政行为法具有的两种属性之一是程序性
  86. 个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应判为向单位行贿罪
  87. 我国普遍刑事犯罪中危险性最大的一类犯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
  88. 供受文者使用的具有法定效用的正式文本,格式规范并具备各种生效标志的稿本称作正本
  89. 公告在撰写时要求行文郑重、用语规范。对公告中涉及国家、地区、机关要使用通用的规范名称;词语符合现代汉语的局面语言规范;计量单位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0. 在公告的总体结构中,有标题、正文、成文时间,没有主送单位
  91. 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提示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92. “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教育”这一观点符合事物间的普遍联系原理
  93. 割裂量变和质变的辩证统一,会导致庸俗进化论
  94. 在自然界中,没有上,就无所谓下;在社会中,没有先进,无所谓落后;在认识中,没有正确,就无所谓错误。这说明矛盾双方是相互依存的
  95. 概念、判断、推理是属于理性认识的范畴
  96. 16 世纪末,伽利略通过在比萨斜塔所做的自由落体试验,推翻了亚里士多德关于物体的降落速度与物体的重量成正比的说法。这件事说明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
  97. 在现实中还没有充分的根据,也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在目前不能实现的可能性,属于抽象的可能性
  98. 承认实践标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就是坚持了真理标准问题的辩证论
  99. 当代自然科学的发展日新月异,新的研究成果层出不穷。从根本上说,这是由生产实践的需要决定的
  100.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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