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第二批招聘公告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201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广州市职业病防治院、广州市耳鼻咽喉头颈外科医院)是一间有四十年历史的市属三级综合性医院,编制床位数633张,4万多平方米业务用房。医院拥有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的专业技术队伍,其中高级职称近110人,拥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及广东省“五个一”科教兴医工程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医院多次被评为广州市卫生系统最佳服务单位、文明单位。医院本着以专科为重点带动全院业务发展的战略,将职业健康监护专科、耳鼻咽喉头颈外科、血液科、骨科列为医院的重点专科,在人才引进培养、专业设备配置、科研条件等方面给予扶持和优先发展,使得专科发展迅速,品牌效应正在展现。本院现因业务发展需要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招聘人数:9人。
二、拟聘的岗位、专业、与应聘人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拟招聘的岗位、人数、要求:
岗位和专业 | 学历(学位) | 人数 | 其它要求 |
耳鼻咽喉科学 | 研究生(博士) | 1 | |
心脏介入 | 研究生(硕士) | 1 | 中级以上职称 |
内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心内科主治医师 |
内科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肾内科主治医师 |
神经介入 | 研究生(硕士) | 1 | 中级以上职称 |
护理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英语6级,职称高者优先。 |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 研究生(硕士) | 1 | 具备执业医师资格, 满二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
药学 | 本科(学士) | 2 | 具备药师资格, 满二年以上三级医院工作经验。 |
1、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广州市户口人员可放宽到45岁;中级职称及以下专业人员年龄要求40岁以下;
2、学科骨干、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有工作经验者优先招聘;
3、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三、招聘、考试的时间和形式:
招聘时间:2011年11月至2011年12月;
接受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8日至2011年12月7日;
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时间:2011年12月上旬(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报名和考试地点: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人事科(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请携带相关资料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
招聘形式:公开招聘(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到上述报名地点报名);
报名需提交的相关资料:个人简历、近期小一寸彩色照片、毕业生推荐表(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聘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四、考试的范围与办法
(一)考试的范围:考试包括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知识综合测试。
(二)考试的办法:
1、笔试:相关专业考试。笔试采取100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考生的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卫生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笔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面试。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专业考试)、面试成绩各按50%比例累加为综合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一)体检: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高至低排列,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统一在本院进行自费体检。
(二)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临床操作技能、管理、人文等)、工作业绩等。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三)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对拟聘人员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卫生信息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将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
六、聘用
实行聘用制。应聘人员被医院聘用后,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
七、招聘工作的其它内容: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应聘人员报名提交的相关资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应聘资格。
3、本次招聘工作将在广州卫生信息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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