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公安机关调剂公务员资格复审及体能测评须知
肇庆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机关空缺职位调剂
入围资格复审考生体能素质测评须知
根据2011年4月2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精神,2011年报考我市公务员的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法检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素质测评(以下简称“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的项目包括:男、女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跑、女800米跑,男、女纵跳摸高(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男、女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项目考生可测试三次,男1000米、女800米项目考生只可测试一次。三个项目的成绩不计算分值,达到规定标准的为合格,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广东省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广东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1年公务员招考简章》规定的原测评项目和标准不再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入围资格复审考生体能素质测评须知
一、体能测评的日程安排:
1、体能测评时间:2011年11月23日(星期三)下午
2、体能测评地点:肇庆学院体育场(田径场),地址:肇庆过境公路旁(肇庆迎宾大道旁)。
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11月23日下午2:50分到达肇庆学院体育场(田径场),当天不按时报到或缺席者或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评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体能测评的有关程序、注意事项及要求:
1、考生须携带《体能测评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件的考生,不予办理报到手续,不得进入考点、考场。
2、体能测评期间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各项纪律要求,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
3、测评前,考生须认真熟悉体能测评实施规则(见附件2),并在测评时注意安全。有心脏病等疾病史不适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体能测评,如隐瞒病史参加体能测评,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各项测评结束或弃权均要现场在测评成绩单上签名,未签名均以不合格处理。
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1: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附件2:
(一)男子组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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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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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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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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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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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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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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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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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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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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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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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5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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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子组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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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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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岁(含)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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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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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X4往返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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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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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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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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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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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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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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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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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图1
场地器材:400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摸高架上的PVC胶管,以 PVC胶管被触落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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