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所2011年招聘公告
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所招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39号令)和实际工作需要,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所面向社会招聘2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本次公开招聘2名桥梁道路工程检测岗位。
二、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三、招聘条件:
报考者必须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其中:桥梁隧道专业1名,道路工程专业(或道路与铁道工程、公路与桥梁专业)1名。具有交通行业试验检测上岗证(公路工程)证书者优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和有关要求: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11月22日—12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请符合要求的人员于2011年9月27日前将材料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江湾路弼塘西二街7号,佛山市公路工程质量监理检测所,联系人:冯键兰,联系电话:0757—82666636,邮箱:fszjs@126.com。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请提供个人简历(原件)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工作证、户口簿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进入面试时备带原件核查),免冠红底大一寸照片1张。
(2)资格审查:我所收到材料后,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报名者进行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体检、考核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及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1:3比例的,按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考官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4、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
5、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核人选。
六、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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