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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开发区选调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2011-11-28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1年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公开选调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用人视野,广泛吸引人才,更好地为促进南沙开发建设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南沙开发区党工委会议研究,我部决定面向广州地区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总规划师(兼任市规划局南沙分局总规划师,下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规划用地与政策法规处处长各1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将公告公布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职位序号 公选职位 公选职数(名) 职位要求
1 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总规划师(正处级) 1 城市规划、建筑、园林等与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城乡规划设计和管理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2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南沙开发区分局(市规划局南沙开发区分局)规划用地与政策法规处处长(副处级) 1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等相关专业毕业,熟悉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和建设用地管理等方面知识和政策法规,并具有一定的实践经验。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凡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一)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二)具有大学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报考总规划师职位须任正处级或任副处级满两年以上的干部,报考规划用地与政策法规处处长职位须任副处级或任正科级满三年以上的干部;
  (四)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六)身体健康;
  (七)符合报考职位规定的相应选调条件,其中,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应符合国家公务员调任资格条件。
  计算现任职级时间,确定学历、学位等相关情况,截止时间均为2011年11月30日。
  三、选调范围
  广州地区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每个报名人员限报1个职位。报名人员登录“广州公选网”(http://www.gzgx.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没有上网条件的,可直接到我部领取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2011年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公开选调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提供身份证、工作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与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
  3、报名地点: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D栋8楼(广州南沙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20-39078123、020-39910539;联系人:杨志祥、黄强。
  4、报名时间:2011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5、资格审查:由我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面试的人数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和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人数为9人。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取其余7名考官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面试得分。
  4、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通知考生本人。
  5、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其空余名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考察人选及面试成绩在“广州公选网”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布。
  (三)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实行考察预告制,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个人档案、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全面分析考察情况、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形成考察对象个人考察材料。
  (四)党工委研究决定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南沙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
  南沙开发区党工委会议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选调职位可以空缺。
  (五)任前公示
  对南沙开发区党工委决定任用的干部,在广州公选网、南沙区和拟任用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
  (六)试用与任职
  对公开选调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间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享受相应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务层次另行安排工作。
  五、时间安排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拟从2011年12月上旬开始,至2012年1月上旬基本完成。
  2011年12月上中旬: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2011年12月下旬:资格审查;
  2011年12月下旬:面试、体检;
  2012年1月上旬: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2012年1月上旬:确定任职人选、任前公示。
  附件:《2011年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公开选调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
  中共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党工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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