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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肇庆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6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1-12-17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肇庆市星湖风景名胜管理局等9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肇庆市市直9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6名(详见《肇庆市2011年下半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往届毕业生和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往届毕业生指201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0年底或2011年初毕业的普通高、中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本省外市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非广东常住户口(生源)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等4类服务层次项目的人员,报考有年龄限制的职位,报考年龄可放宽2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
  3、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65年12月15日至1993年12月15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15日)。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在各级招考公务员和招聘工作人员过程中被招录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请查阅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并自行在网上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招考实行现场报名,不设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2011年12月29日至31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内,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端州五路18号人才大厦东楼三楼)办理报名缴费手续(共50元,其中报名费20元,考务费30元,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者务必按公告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此次招考的专业界定是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设置(可在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查询)。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考职位相同或更高的学历学位方可报考相应的招考职位。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职位,不能用新、旧版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工作人员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交报名考务费用。缴费确认时请携带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减免: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4、报名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准考证编号、考试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者于2012年1月4日后登录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可咨询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58-2271231。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法律、行政管理、公文写作和时事政治等,不指定考试用书。
  笔试时间:2012年1月7日
  上午:09:00—10:30综合知识
  2、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划定。
  (二)面试
  1、面试人选按拟聘职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聘职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参加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面试对象在面试前须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社会人员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准考证、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必须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有关资料主要信息不实(含未按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的)影响资格复查结果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招考单位将依次递补面试对象。报考资格审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考评、实地操作(如教师试讲、医生的病例判断、处理或操作考核)等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届时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对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60分以上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确保新录用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六、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上述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录用。
  七、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4)。考生填写的通讯方式要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本公告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详细情况及考试成绩可查阅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gdzq.hrss.gov.cn)或肇庆市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http://zq.gdkszx.com.cn)。
  招考政策咨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热线电话:12333。

       附件1:2011年下半年公招职位表.xls
       附件2:
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doc
       附件3: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
招聘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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