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适当增加法律知识比重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的《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对行政权力运行进行规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进程;《规划》还对“适当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科目中的比重”、“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审查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政府预决算重点支出逐步细化到‘项’级科目”等细节内容作了详细规划。
公务员录用将考法律知识
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了解到,在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规划》要求逐步推行领导干部任用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对拟任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并把考察结果作为选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而那些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优秀干部也将得到重视培养和提拔使用。
近年来,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科目中亮相越来越频繁。接下来,全省将建立公务员录用法律知识测试制度。除了适当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科目中的比重外,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建联动机制化解社会矛盾
在社会矛盾化解方面,《规划》提出,要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听证、民意征集等制度,规范信访行为,着力引导人民群众以合法、理性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并且加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民意表达及反馈机制,及时受理、依法处理社会公众的举报和申诉。
《规划》提出,建立联动机制,将有利于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既要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联动机制,也要加强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沟通协作,建立健全信访、人民调解、劳动仲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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