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国土资源局普通雇员招考公告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公告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考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文秘岗位1名,负责文印工作;车辆管理岗位1名,负责车辆管理兼司机工作。
二、招考资格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
其中:
(一)文秘岗位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
资格条件要求:从事文秘工作5年以上(计算截至时间:2011年12月31日),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持土地登记上岗资格证,持计算机软件职业中级技能资格证;
招考对象及范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户口人员。
(二)车辆管理岗位
专业要求:不限;
学历学位要求:大学本科学历;
资格条件要求:中共党员,驾龄10年以上(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为2001年1月1日前),具有驾驶工作经历3年以上(计算截至时间:2011年12月31日),35岁以下(1976年1月1日后出生),持汽车驾驶员三级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及驾驶证A1类车型资格;
招考对象及范围:江门市蓬江区、江海区户口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1月10日至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江门市江海一路83号住建大厦9楼),咨询电话:3863705。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白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雇员招考报名表》,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应聘者为国有单位在职人员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雇员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试
本次雇员招聘分为面试和技能测试。
1、面试采用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 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雇用。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 15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1月17日上午进行。
2、技能测试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计的不予雇用。文秘岗位主要考察考生计算机操作及编印文件能力,考生需在5分钟内完成指定文件录入、格式编排等操作,测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1月17日下午进行;车辆管理岗位主要考察考生驾驶车辆能力,包括起步停车、上坡起步、蝶形倒车等操作,测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1月17日下午进行。
考生总成绩=面试成绩*60%+技能测试成绩*40%。
五、体检
我局负责组织各个岗位面试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我局负责组织2名工作人员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附件: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附件: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姓 名 | 性 别 | 民 族 | 照 片 (一寸彩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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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籍贯 | 政治面貌 | |||||||
参加 工作 时间 |
婚姻状况 | 准驾 车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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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院校 | 学历 | 专业 | |||||||
学位 | 毕业时间 | 英语水平 | |||||||
身份证 号码 |
计算机水平 | ||||||||
通讯 地址 |
联系电话 | ||||||||
简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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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 | 称谓 | 姓名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录用单位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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