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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2-02-01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公告
  一、医院简介
  我院始建于20世纪50年代初,其前身是广州铁路中心医院,2004年12月更名为“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综合性国家“三级甲等”医院。1993年医院成为广东省首批“三级甲等”医院,并相继被评为省“文明医院”、卫生部“爱婴医院”、铁道部“十佳医院”。我院是卫生部临床药师培训试点基地、广州市医保、驻粤铁路医保定点医院,省、市、区公费医疗定点医院、市生育工伤定点医院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
  我院现有建筑面积70,000多平方米,编制床位700张;现有职工1150多人。设有临床及医技科室39个;拥有核磁共振成像(MRI)等先进的医疗设备。我院还设有1,000平方米现代化层流手术室、重症监护中心(ICU)、心脏重症监护中心(CCU)、血液净化中心,以及建筑面积达4000多平方米的集生产、教学、科研为一体的药学大楼。近年来,我院共有86项科研课题获国家、省级、厅级科研立项;2006年获得内科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我院临床医学院现有在校生1000余人。自1980年至今,为广东省培养了大批优秀的、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技术人才。临床技能培训中心现有面积3000平方米,拥有先进教学设施。
  因医院发展需要,现进行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本次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二、招聘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56名。
  三、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纳入事业单位编制,执行国家和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政治坚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
  (3)专业基础知识扎实,临床操作技能娴熟;
  (4)岗位的职称、学历、年龄等要求详见附件1,非广州户籍应聘者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应聘。
  2.报名方式:
  采用信函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采用信函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或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 www.gdrst.gov.cn)下载),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明等复印件一并寄送到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部(地址:广州农林下路19号,邮编:510080)。到现场报名者,携带以上资料到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部报名。
  3.报名时间
  2012年2月20日-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4.报名地点
  广州农林下路19号(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内)5号楼二楼组织人事部
  (二)资格审查
  经审核,符合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应聘者,组织人事部以短信或电话通知,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准考证》。考生接短信通知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逾期未复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操作技能测试(含试工5天)+面试”方式进行。医院组织专家成立公开招聘考试评审组,具体负责考试工作。
  1.初试包括:笔试+操作技能测试。
  (1)初试范围:相关专业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2)分数计算:初试成绩=笔试成绩×50%+操作技能测试成绩×50%。
  (3)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前将核对《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证件。凡未携带者,或《准考证》与有效证件个人信息存有不符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初试成绩查询。初试成绩将于技能测试结束后7 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门户网站同时公布。
  考生对成绩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下载、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我院组织人事部申请查分。
  2.面试
  根据考生初试成绩由高至低按1:3职位数与面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人员名单在初试完后20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网站和学校人事处网站上予以公布。医院组成面试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且为奇数。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计,宣布面试成绩。
  3.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所余空额,可从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同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和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人事处主页公示7个工作日。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组织人事部      覃老师     蒋老师
  联系电话:020-61321937或020-61331027
  (二)举报或投诉电话:020-61337259
  附件1:《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2011年公开招聘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和任职资格条件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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