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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2012-03-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因工作需要,经光明新区组织人事局批准,我局拟面向全市在职公务员选调2名公务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具体条件
  (一)发展改革科综合材料岗位
  1、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2、现任副科级或以下职务;
  3、在党政机关工作3年以上,文字工作业务骨干,具备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语言文字、综合协调和沟通能力;
  (二)发展改革科投资管理岗位
  1、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建筑学、土木工程、经济学、金融学等专业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或以上学位;
  2、现任副科级或以下职务;
  3、有2年以上政府投资管理或相关专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选调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供下载),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有虚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者本人承担。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管理委员会大楼319室,联系电话:88211860
  (2)将有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20828319@qq.com
  (二)组织考试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我局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组织考察
  由我局成立考察小组对拟选调人选进行考察。
  (四)确定选调人选
  由我局根据考试及考察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根据我市公务员交流有关规定办理商调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关于我市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报名问题
  本次选调岗位属综合管理类,深圳市非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参加选调属于跨职类转任,符合条件且最终确定为我局拟调人选的,将根据《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10〕14号)、《关于印发深圳市行政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深府办〔2010〕15号)的有关规定,确定拟任职位及任职时间。
  (二)本次选调公务员不包括中直、省直单位驻深部门在职公务员。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8211860
  下载附件:报名表
  深圳市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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