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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门司法局招考普通雇员公告

发布:2012-04-0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经研究决定,拟招考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名,广东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职位:江门市公职律师事务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1名。
  职责:司机、后勤服务。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二)具有B1驾照、5年以上驾龄,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如具有A1驾照、10年以上驾龄的可放宽到38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高中学历;
  (四)10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的,从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期为2011年12月31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应同时具备,且互相印证);
  (五)江门市区户口。
  注:与本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4月11日、12日、13日三天;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江门市司法局政治处(江门市建设路建业街1号),咨询电话:3887833、3887831。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需与《江门市司法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2012年4月16日(具体时间以单位通知为准)。
  五、体检
  我局将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我局负责组织到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并由面试成绩合格的下一名人员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我局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江门市司法局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江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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