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佛山市第一中学招聘教师、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第一中学拟向社会招聘6名工作人员,现依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生物教师1名、中学数学(西藏班教学)教师1名、中学艺术教师1名(主要从事音乐教学以及管乐类艺术社团的工作),会计1名、校医1名、职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1名,以上共计6个人员岗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教师应聘者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或985工程院校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
2、会计岗位的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为45周岁以下。
3、校医岗位的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45周岁以下。
4、职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岗位的应聘者需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过相同的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佛山户籍的应聘者可放宽至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25号,联系电话:0757-82802418 82837688(传真),电子邮箱: fsyzbw0715@163.com,联系人:卜文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投寄到佛山市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收(信封上请注明XX科类求职,简历上要留联系电话), 邮编:528000;或发电子邮件到:fsyzbw0715@163.com。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笔试,以考察专业技能、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 :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到学校面试(没有接到试教通知电话的,即为不符合要求)。
2、面试: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为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教师、会计、校医、职员的面试考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有关人员、学校相关行政和科组骨干教师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3 :7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考核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支付。
八、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 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下载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中学生物教师1名、中学数学(西藏班教学)教师1名、中学艺术教师1名(主要从事音乐教学以及管乐类艺术社团的工作),会计1名、校医1名、职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1名,以上共计6个人员岗位。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1、专业教师应聘者为国家211工程院校师范类或985工程院校相关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
2、会计岗位的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年龄为45周岁以下。
3、校医岗位的应聘者需具备相关专业的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为45周岁以下。
4、职员(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岗位的应聘者需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从事过相同的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佛山户籍的应聘者可放宽至大专或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为45周岁以下。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招聘公告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发布,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告发布的10个工作日后可以开始接受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4月27日—5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佛山市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25号,联系电话:0757-82802418 82837688(传真),电子邮箱: fsyzbw0715@163.com,联系人:卜文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提供个人简历、职称证明、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论文及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投寄到佛山市第一中学校长办公室收(信封上请注明XX科类求职,简历上要留联系电话), 邮编:528000;或发电子邮件到:fsyzbw0715@163.com。
4、资格审查:我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
六、考试
1、笔试:专业技术岗位应聘者的笔试,以考察专业技能、知识为主。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从笔试成绩中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 :3 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由学校电话通知本人到学校面试(没有接到试教通知电话的,即为不符合要求)。
2、面试:专业教师的面试形式为试教和问答,主要考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教师、会计、校医、职员的面试考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有关人员、学校相关行政和科组骨干教师组成。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
3、笔试和面试成绩按3 :7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
七、体检考核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所需费用由本人支付。
八、考核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1、报名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名单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 理聘用手续。我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下载附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佛山市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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