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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广东深圳乡镇公务员资格审核、面试公告

发布:2012-04-1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东省2012年选拔乡镇公务员深圳市资格审核和面试等工作事项的公告
  据《公务员法》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相关《公告》,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我市资格审核、面试等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这次选拔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11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网站查询。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公开选拔职位(职位为100201至100208)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公推遴选职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资格审核
  1.审核地点。全市统一安排在4月23日进行资格审核,地点为深圳市委党校第二报告厅审核。具体地点安排见附件一。
  2.审核对象及时间。资格审核对象按规定的比例〔异地务工人员按职位1︰5、其他各项选拔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名单及各类对象审核时间见附件二。
  资格审核对象的说明:
  根据笔试成绩和职位拟招名额,将考生分为A、B、C、D四类:
  一、基层社会工作者(333类)和社区正职(444类):1至3名(A类)进行资格审核,第4名及以后考生(B类)如需要递补将通过电话通知参加资格审核。
  二、异地务工人员(111类)
  笔试成绩1至45名考生必须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等候资格审核。其中:
  A类: 异地务工人员A类考生(笔试1至15名)资格审核后笔试成绩1至5名参加面试,6至15名办理入户加分。A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
  B类: B类考生(笔试16至45名)具有递补资格至报考职位资格初审结束。考生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资格初审当日指定时间到达现场,等候可能出现的递补。
  C类:笔试合格且名次在B类考生之后的考生。此类考生暂不具备初审资格。建议该类考生资格初审当日留在深圳市内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需要递补时能够及时得到通知,并迅速赶到资格初审现场。无法通知或未能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D类:笔试不合格的考生。此类考生不具备资格初审资格。
  3.审核材料。考生需提供本人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和计生证明及户籍、工作经历等材料(具体见附件三)。以上各项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4.递补审核对象。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对象。如在4月24日下午5︰00前未能递补足额的,不再递补。
  5.审核要求。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证明材料不齐且在指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参加资格初审的考生须准时到指定候审区域就座,自觉遵守现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职位空缺情况按同一职位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初审。
  三、面试
  1.面试方式。按
结构化面试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进行评价。每人回答3道题,时间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四、五。
  2.面试地点和时间。本市面试考场设在中共深圳市委党校(地址:福田区香蜜湖路3008号),面试4月27日进行(各类面试对象的面试时间安排见附件六),请考生认真查看本人所在职位(组)代码,掌握好本人面试的时间。面试时间从上午8:30开始,12:30前结束;下午2:30开始,6:30前结束(个别职位的考生可能会顺延晚上面试,将在下午面试前封闭,并提供晚餐)。
  3.面试报到。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设于考场第一教学楼3楼304、308房)报到,以便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4.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于5月6日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公布、公示。
  四、体检、考察和审批
  1.体检。5月上旬组织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并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管理权限组织考察。考察中,进一步核实考生身份及报考资格条件。如发现有不合格的,可按规定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3.审批聘用。经考察、公示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并在深圳市考试院网站上公布名单。
  4.办理入户和增加入户积分。对异地务工人员考生,每一职位组总成绩第3-5名的,及时按程序办理入户手续;资格审核后笔试成绩第6-15名的,办理增加入户积分手续(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请考生务必认真了解资格审核、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带齐相关证件和材料,准时到达资格审核地点和面试考场(交通图见附件七),避免因迟到或证件不齐造成遗憾。
  附件:(见附件3)
  附件一:资格审核地点一览表
  附件二:资格审核安排表
  附件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附件四:面试考生须知
  附件五:面试流程图
  附件六:各类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安排表
  附件七:资格审核及面试地点交通图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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