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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招聘公告

发布:2012-05-1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科研为一体的国有综合性医院,占地面积38亩,业务大楼建筑面积15398平方米,环境优美、整洁,毗邻规划中的中新知识城,交通十分便利。现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范围及对象
  (一)招聘职位
  本次共招聘人员39人,其中卫生系列35人,非卫生系列4人,具体招聘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对象: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
  (六)具有广州市户籍的人员,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七)年龄计算截至日期为2012年4月30日。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1、公告时间:十个工作日
  2、公告地址: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etdd.gov.cn)及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网站(http://wsj.luogang.gov.cn/)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6月1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现场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并填写报名表。(广州市萝岗区镇龙大道429号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办公室,邮政编码:511363,电子邮箱:knyybgs@163.com),
  3、报名地点:广州市萝岗区镇龙大道429号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办公室,邮政编码:511363。
  4、应聘者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需同时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未违法计生政策的证明、任职文件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的工作成果、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5、报名联系人:叶先生、陈小姐,联系电话:82875323
  6、资格审查: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后,符合报名资格者,进入资格审查环节,需提交相关材料(第4项所列)的原件,中共党员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考试
  1、专业技术岗七级以下的招聘考试
  由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一般岗位职位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职位数的比例不少于2:1方可开考(对紧缺专业按程序报人事行政部门审批后可适当放宽)。笔试合格者方能参加面试。笔试、面试名单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萝岗区卫生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
  ①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委托第三方出题,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相关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答卷时间为120分钟。
  ②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④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待笔试成绩出来后及时公布。
  (2)面试
  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未达到1:2的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测试应聘者相关专业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以及业务水平。面试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者在规定时间内回答医院聘请评委现场提出的问题,评委不少于5人,评委根据面试人员的表现现场评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成绩将在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萝岗区卫生局网站公布。将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与考察人员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2、专业技术七级(副高级职称)以上岗位招聘,采取公告后直接面试的形式。面试通过授课、业务考核等方式考察工作实绩和专业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四)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拟聘人选
  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拟聘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办理。体检对象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体检资格,被取消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空额的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考察: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组织考察环节,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指导下,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牵头组织,对拟聘人员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组织考察。经讨论,可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决定暂时空缺。
  (六)公示
  分别在现场、广州开发区、萝岗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聘用,试用期为半年,报萝岗区卫生局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试用期考核通过可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入编后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管理。
  五、人员待遇
  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人员根据《广州市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实行岗位管理,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坚持公正平等、以人为本、依法办事;坚持责权明确、能上能下、岗变薪变,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实行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
  六、其它规定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符合报名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考试人数,按有关规定延长报名时间或取消招聘。
  (三)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萝岗区卫生局。
  下载附件:1.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下载附件:2.萝岗区红十字会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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