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招考公告
根据《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及《江门市人事局关于<江门市直机关雇员管理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以下简称渔政支队)拟招考工勤岗位普通雇员4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一)职位:渔政支队工勤岗位普通雇员4名(船长、轮机长、大副、船员各1名)。
(二)职责:
1、船 长:负责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的管理、安全驾驶等工作。
2、轮机长:负责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上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维修工作,确保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大 副:协助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船长负责船上安全管理工作,需有独立驾驶能力。
4、船 员:协助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船长负责船上厨房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兼任水手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二)高中以上学历。
(三)岗位所需的条件:
1、船 长: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持有四等以上船长证件,有10年以上任四等以上船长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轮机长: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三等以上轮机长证件,有10年以上任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大 副: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四等以上渔业船舶船长证书,有10年以上海上工作经历。
4、船 员: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有10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的,以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以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应同时具备,且互相印证)。
注:与本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渔政支队办公室(江门市农林横路9号三楼),咨询电话:0750-3276891。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时间:2012年6月20 日(具体时间以渔政支队通知为准)。
五、体检
渔政支队办公室将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将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渔政支队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渔政支队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一、招考职位及职责
(一)职位:渔政支队工勤岗位普通雇员4名(船长、轮机长、大副、船员各1名)。
(二)职责:
1、船 长:负责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的管理、安全驾驶等工作。
2、轮机长:负责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上机电设备的维护保养以及维修工作,确保各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3、大 副:协助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船长负责船上安全管理工作,需有独立驾驶能力。
4、船 员:协助渔政支队执法公务船船长负责船上厨房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兼任水手工作。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雇员的义务;身体健康。
(二)高中以上学历。
(三)岗位所需的条件:
1、船 长: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持有四等以上船长证件,有10年以上任四等以上船长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
2、轮机长: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三等以上轮机长证件,有10年以上任相关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3、大 副: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四等以上渔业船舶船长证书,有10年以上海上工作经历。
4、船 员: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持有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有10年以上餐饮工作经验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四)工作经历起算时间为: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或参加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的,以报到之日算起;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初次就业的,以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以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约定起始时间或在该组织参加社会保险起始时间算起。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4月30日;在校学习期间的社会实践及勤工助学等工作,不视为工作经历;是否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应以单位出具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材料为依据(应同时具备,且互相印证)。
注:与本单位担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工作人员有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8日至2012年6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二)报名地点:渔政支队办公室(江门市农林横路9号三楼),咨询电话:0750-3276891。
(三)报名手续:报名时携带近期同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4张,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及其他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者提交的有关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须与《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或取消录用资格。
四、面试
面试成绩实行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每名考生面试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面试时间:2012年6月20 日(具体时间以渔政支队通知为准)。
五、体检
渔政支队办公室将组织面试成绩第一名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将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进行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负。
六、考察
渔政支队负责组织工作人员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江门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示7天。
八、雇用
拟雇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雇用手续。雇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雇用合同。受雇期间工资、福利等待遇按我市雇员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渔政支队负责解释。
下载附件: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工勤岗位普通雇员招考报名表
广东省渔政总队江门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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