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浮市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体检、考察和审批工作的通知》精神,广东公务员网现就云浮市2012年县级以上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精神,划定我市这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9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1分。笔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附件1)。
资格复审对象名额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时间: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地点: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由市公、检、法、司政工人事部门统一审核,报考县(市、区)其他部门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2。
(四)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的复审材料见附件3。
(五)递补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4)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一)时间:2012年6月21日上午。
(二)地点:云浮市邓发纪念中学(河滨西路113号)。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2.女子组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精神,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两个项目的测评次数均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及格。体能测评不及格,不能进入面试。
三、面试
(一)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5、6。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本市面试考场设在云浮市委党校,地址:云浮市世纪大道西往罗定方向2公里市委党校教学楼。时间:各考生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报到。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下载附件:
1.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2. 资格复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 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
5. 面试考生须知
6. 考生面试流程图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划定我省县级以上机关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分数线的通知》精神,划定我市这次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两科合计90分,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51分。笔试成绩及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规定的名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具体见附件1)。
资格复审对象名额按照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3χ 1≤χ≤5
у= 2χ+ 5 5<χ≤50
1.5χ+ 30 χ>50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у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у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二)时间:2012年6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地点:资格复审由各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报考公、检、法、司等部门的由市公、检、法、司政工人事部门统一审核,报考县(市、区)其他部门的,由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审核。具体地址见附件2。
(四)所需材料。考生需提交的复审材料见附件3。
(五)递补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方能列为面试对象,参加面试。如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从报考相同职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复审对象。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出现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六)复审要求。资格复审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不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证明材料不齐且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补齐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在《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附件4)上签名,不签名者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因个人原因违背承诺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公务员。
二、体能测评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一)时间:2012年6月21日上午。
(二)地点:云浮市邓发纪念中学(河滨西路113号)。
(三)体检测评项目和标准:
1.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三、面试
(一)面试方式。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考生须知》、《面试流程图》见附件5、6。
(二)面试地点和时间。本市面试考场设在云浮市委党校,地址:云浮市世纪大道西往罗定方向2公里市委党校教学楼。时间:各考生必须按照面试通知书上要求的时间参加面试。
(三)面试报到。上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上午7:30前、下午的面试对象应于下午1:30前,到考场候考室报到。凡在开考前45分钟(即上午7:45前、下午1:45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面试对象,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对象务必带齐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面试通知书。证件不齐或未带证件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四)结果查询。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后到候分室领取。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合格的面试对象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下载附件:
1.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2. 资格复审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一览表
3.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4. 广东省2012年考录公务员考生承诺书
5. 面试考生须知
6. 考生面试流程图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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