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广东省法学会机关遴选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广东省法学会机关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参照《省委政法委机关选调干部工作试行办法》,省法学会机关将于近期遴选副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广东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广东省法学会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公务员)2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上述职位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广州地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具备广州市户籍;
(二)取得全日制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6日后出生),副科级以下职务;
(四)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7月16日前参加工作);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指“以上”和“以下”均包括本数或本级。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12年省法学会机关遴选干部报名表》(附件1),于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18时前,将该《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fxhjg@126.com。报考人员以收到上述邮箱即时自动回复的《报名回执》为完成报名依据。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和法律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定于7月下旬进行。报考人员请于7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时后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阅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场等信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附件2),填写本人信息且粘贴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范围人选。请考生于笔试日起算第四天中午12时后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确认是否进入上述范围。进入范围的考生,请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心理测试。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所在单位《意见函》(附件3)、任现职级的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该比例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请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和体检。省委政法委对上述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转任干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转任干部人选。
(九)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拟转任干部,按照省委政法委有关规定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人:陈政勤、谢家荣、李军、莫朝东,联系电话:020-87195795、87195333,传真:020-87195302、87185468。
下载附件:
1.2012年省法学会机关遴选干部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意见函
一、遴选职位
本次遴选广东省法学会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下干部(公务员)2名。
二、资格条件
报考上述职位需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一)广州地区党政机关公务员,具备广州市户籍;
(二)取得全日制院校法学类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和法学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6日后出生),副科级以下职务;
(四)3年以上工作经历(2009年7月16日前参加工作);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上述资格条件中所指“以上”和“以下”均包括本数或本级。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人员,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下载并如实填写《2012年省法学会机关遴选干部报名表》(附件1),于2012年7月16日(星期一)18时前,将该《报名表》、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发送至电子邮箱sfxhjg@126.com。报考人员以收到上述邮箱即时自动回复的《报名回执》为完成报名依据。
(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和法律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主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定于7月下旬进行。报考人员请于7月18日(星期三)中午12时后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查阅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场等信息,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附件2),填写本人信息且粘贴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根据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选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范围人选。请考生于笔试日起算第四天中午12时后登录广东政法网(http://www.gdzf.org.cn)或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humanassess.com.cn),确认是否进入上述范围。进入范围的考生,请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心理测试。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所在单位《意见函》(附件3)、任现职级的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达不到该比例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面试人选请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确定考察对象。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遴选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七)组织考察和体检。省委政法委对上述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转任干部人选。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转任干部人选。
(九)试用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拟转任干部,按照省委政法委有关规定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联系人:陈政勤、谢家荣、李军、莫朝东,联系电话:020-87195795、87195333,传真:020-87195302、87185468。
下载附件:
1.2012年省法学会机关遴选干部报名表
2笔试准考证
3.意见函
中共广东省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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