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申论热点:“营改增”改革
如今距离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还有一年时间,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考生放松警惕,根据2012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真题观察广东省公务员申论考试真题中给定的材料涉包含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无论是申论考试还是事业单位考试,总会考察考生的申论写作能力,因此考生在平时复习时可以多阅读有关申论热点,获取答题的背景知识,培养自身的多重思维方式,也可结合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来进行强化练习。关于公务员考试与事业单位考试有什么区别,考生可查看公务员考试与事业单位考试资讯汇总,从中了解相关信息,解开心中的疑惑。无论是想要参加事业单位考试或2013年广东公务员考试的考生们,也可收集历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真题,以及多关注广东省省情以及社会热点,为申论复习备考务实基础。
以下是广东公务员考试专家整理的一系列申论热点可供考生参考。
【背景链接】
继上海之后,国务院决定包括广东在内10省市进行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改革试点,并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央政府致力于调整税制结构,为企业减轻税负,从而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
【参考分析】
相对而言,现行税制下营业税的税负是比较重的。以银行业为例,其接收1000元存款,按照5%的税率需缴纳50元税金,中间没有任何的费用扣除和列支;“营改增”则只对增值额而不是营业额征税,按照上海“营改增”试点所颁布的较低一档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即使该税率比营业税税率提高了1%,但因计税依据只是增值额,实际的税负无疑大大下降了。这对于上半年经济增长率显著下降,迫切希望企业增强信心,加大投资力度从而恢复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广东省来说,意义尤为深远。
【参考原因】
一是营业税是地税系统的主体税种,一旦改征增值税后,会否导致地方税收入大幅下降从而令广东财政收入受到冲击?进一步的猜测是,此举会否最终导致国地税两个税局的合并?以上问题已涉及了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分成体制的改革。在财税体制进行重大调整之前,相信中央政府会借鉴上海试点的做法,允许有关省市“营改增”试点之后把本属地方的税收收入依然拨归地方政府所有。
二是广东为制造业大省,无论产业结构还是经济结构均与正在进行“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很不一样。那么广东要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依然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如建筑安装行业搞“营改增”的试点,毕竟上海已有现成试点经验。而据报道,上海的试点情况显示,企业从“营改增”当中确实享受了减税好处,广东“照葫芦画瓢”,试点风险会较低。然而,由于产业结构不同,如果广东依然选择上述两个服务行业试点,要么可能脱离广东实际,要么只是“拾人牙慧”,创新性显得不足。但是如果要选择其他的行业,则需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
三是如何确保广东改革试点的结果是企业税负下降而不是相反。从行业特点出发,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行业重复征税(既征增值税又征营业税)的现象是明显的,而这两个行业计算增值额相对而言容易;然而并非所有服务业都跟上述两个行业一样,例如金融保险行业该如何计算增值额,从而得以计算应纳增值税可能成为一大难题。以金融衍生产品为例,该金融产品没有到期或者合约没有平仓,根本无法计算增值额,如果只有销项税没有进项税,增值额计算不出来,增值税可能就需要按照营业额来课征,在增值税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的前提下,纳税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不减反增!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会遇到难以计算增值额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打击了广东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拖慢产业升级转型的步伐。
“营改增”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广东能够审时度势,积极推进这项改革试点,将有助于营造有利本地企业,尤其是民企“轻装上阵”的良好投资环境,对广东成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意义重大。建议在试点行业的选择、试点方案的确定等方面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凝聚对“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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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海之后,国务院决定包括广东在内10省市进行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的改革试点,并于8月1日起实施。这是中央政府致力于调整税制结构,为企业减轻税负,从而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壮大的重要举措。
【参考分析】
相对而言,现行税制下营业税的税负是比较重的。以银行业为例,其接收1000元存款,按照5%的税率需缴纳50元税金,中间没有任何的费用扣除和列支;“营改增”则只对增值额而不是营业额征税,按照上海“营改增”试点所颁布的较低一档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即使该税率比营业税税率提高了1%,但因计税依据只是增值额,实际的税负无疑大大下降了。这对于上半年经济增长率显著下降,迫切希望企业增强信心,加大投资力度从而恢复经济可持续增长的广东省来说,意义尤为深远。
【参考原因】
一是营业税是地税系统的主体税种,一旦改征增值税后,会否导致地方税收入大幅下降从而令广东财政收入受到冲击?进一步的猜测是,此举会否最终导致国地税两个税局的合并?以上问题已涉及了中央和地方的财税分成体制的改革。在财税体制进行重大调整之前,相信中央政府会借鉴上海试点的做法,允许有关省市“营改增”试点之后把本属地方的税收收入依然拨归地方政府所有。
二是广东为制造业大省,无论产业结构还是经济结构均与正在进行“营改增”试点的上海很不一样。那么广东要么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依然在交通运输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如建筑安装行业搞“营改增”的试点,毕竟上海已有现成试点经验。而据报道,上海的试点情况显示,企业从“营改增”当中确实享受了减税好处,广东“照葫芦画瓢”,试点风险会较低。然而,由于产业结构不同,如果广东依然选择上述两个服务行业试点,要么可能脱离广东实际,要么只是“拾人牙慧”,创新性显得不足。但是如果要选择其他的行业,则需做深入的调查研究和论证。
三是如何确保广东改革试点的结果是企业税负下降而不是相反。从行业特点出发,交通运输和建筑安装行业重复征税(既征增值税又征营业税)的现象是明显的,而这两个行业计算增值额相对而言容易;然而并非所有服务业都跟上述两个行业一样,例如金融保险行业该如何计算增值额,从而得以计算应纳增值税可能成为一大难题。以金融衍生产品为例,该金融产品没有到期或者合约没有平仓,根本无法计算增值额,如果只有销项税没有进项税,增值额计算不出来,增值税可能就需要按照营业额来课征,在增值税税率高于营业税税率的前提下,纳税企业的税负有可能不减反增!金融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会遇到难以计算增值额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好,就可能打击了广东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拖慢产业升级转型的步伐。
“营改增”是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广东能够审时度势,积极推进这项改革试点,将有助于营造有利本地企业,尤其是民企“轻装上阵”的良好投资环境,对广东成功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意义重大。建议在试点行业的选择、试点方案的确定等方面多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以凝聚对“营改增”改革试点的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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