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编办选调公务员公告
深圳市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编办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广东公务员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范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以及符合转任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资格条件的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二、选调名额:4名,正科级及以下。
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工作责任心,作风务实肯干;
(二)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三)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要求:法学类、管理学类、经济学类;
(五)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六)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及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受党政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三)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市委市政府内网“公务员之窗”以及外网“深圳组工在线”同时发布公告,并向各区组织人事部门发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不接受现场报名。通过邮寄材料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职级文件复印件;(3)本人起草的综合性文稿或调研文章等文字材料2篇。寄来的材料不再退回。
2.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035房市编办。邮政编码:518035。联系电话:82108482,谭先生。
3.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9月20日,以报名材料收达之日为准。
4.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编办通知考试时间与地点。
(三)组织笔试。题型为论述题,主要考查考生的文字表达能力、思维分析能力和理论功底等。
(四)组织面谈。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个人修养等。
(五)组织考察。根据考试成绩和面谈情况,确定考察对象,征求考生所在单位意见后,组织考察工作。
(六)办理手续。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编办负责解释。
深圳市编办
二○一二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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