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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佛山市顺德公证处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2-11-06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佛山市顺德公证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佛山市顺德公证处计划面向广东省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2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广东省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聘任制公务员除外)。
  二、选调职位
  佛山市顺德公证处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作风正派,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二)能讲流利的国、粤语。

选调职位

选调人数

性别

年龄

专业及学历(学位)

其他条件

顺德公证处工作人员

2

男性

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后出生)

法律(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四、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在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中,经过笔试、面试,确定拟选调人选,然后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及考察,再办理转任手续。
  (一)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知识和综合能力。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结束后,划定合格分数线,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对已过合格分数线人员进行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是对考生的综合能力进行总体评价。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三)体检。根据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出现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实行递补。
  (四)组织考察。体检合格后,进行组织考察,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日常表现,以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笔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的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五、报考办法
  有意者请于11月16日前将《佛山市顺德公证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在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政务网下载)、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个人能力与业绩的成果资料证明等复印件及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2张寄送到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办公室。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
  联系电话:0757—22832702,传真:0757—22830113。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德民路3号区政府大楼5楼。邮编:528333。
  六、信息发布
  公开选调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信息将在顺德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政务网(http://zfsf.shunde.gov.cn/)发布。请报名人员密切留意。
  下载附件:佛山市顺德公证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01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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