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选调检察员公告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引进人才渠道,优化检察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检察人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检察侦查工作岗位1名,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岗位1名,中文秘书工作岗位2名,计算机工作岗位1名。
二、选调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二)具有公务员身份,现任行政职务为科员级,近三年考核为称职以上。
(三)男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本省人员要求2A本科类以上,外省人员要求二本类以上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和学位。
(五)检察侦查岗位、民事行政检察岗位须法学专业毕业,工作满三年以上,现职检察官、法官或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检察官、法官任职资格;中文秘书岗位须汉语言文学或法学专业毕业,从事中文秘书工作满三年以上;计算机岗位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或网络工程专业毕业,从事计算机工作满三年以上。
三、公开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2年11月30日。
2、报名地点: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3、报名办法: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到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或者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电子邮箱:yj_jcy@163.com,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4、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填写《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及资格审查表》1式2份;
(2)提供5张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及研究成果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以电子邮件报名的,要上传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后凭证件原件领取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和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初步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者由本院通知方可参加笔试,未接到通知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参加笔试的考生需在考试当日提交报名资料的原件以便审核。如经查实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本院政治处统一组织,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60%和40%。
1、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及实践应用技能。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与选调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所报考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体检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进行,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
(五)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考察对象后,考察对象须提供单位出具同意参加选调的证明,如不能出具、放弃考察或者考察不通过的可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如个别职位没有合适人选可不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在“阳江市人民检察院网”公示七天。
(七)办理选调转任手续
经公示没有反映情况或所反映情况不影响调动的,办理调动报批手续,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任命检察官和行政定级。
四、联系办法
地址:广东省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103号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邮编:529500
联系人:谭月琴
电话:(0662)3360329
本公告由阳江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报名、笔试、面试等时间如有变动,以通知公告为准。
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
附:广东省阳江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选调检察人员报名表 点击分享此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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