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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深圳市文联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2012-12-15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2012年深圳市文联事业单位选聘职员公告
  为补充工作人员,优化干部队伍,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深圳市文联直属事业单位深圳市文艺创作室拟选聘1名职员,具体要求见《深圳文联事业单位选聘职员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规定的职员应聘基本条件;
  2.符合本方案及《岗位表》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招考范围
  符合选聘职位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报考。
  2.报考学历
  岗位要求本科以上学历。
  3.报考专业
  专业不限。
  4.报考年龄
  应聘人最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即197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2006年12月以来参加本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考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人员;
  3.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
  二、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12年12月19日9:00至17:00。
  2.地点: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8号文联大厦607室,联系电话:25563014)。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市文联审核应聘者提供的材料,判定是否符合应聘条件。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候选人,报名资料由选聘单位留存。应聘人须提交如下资料:
  1.《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原件,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验原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空表见附表3。来不及提供的可暂不提供,但须书面声明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证明应聘人符合职位规定条件的其他材料;
  7.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
  (三)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和内容:结构化面试,内容主要为与选聘岗位有关的专业知识与设想。
  3.面试结果公布:依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结果和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2天内在深圳市文学艺术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市文联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市文联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文学艺术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7日。
  (七)聘用
  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并在公示结束后3个月内备齐规定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三、本公告由市文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下载附件:
  1.市文联事业单位选聘岗位表
  2.深圳市事业单位选聘职员报名表
  3.计划生育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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