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简称珠海高新区)成立于1992年,是目前全国83个国家级高新区之一。主园区位于珠海市北部,京珠高速、西部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贯穿境内,区内环境优美,科技教育、历史人文资源优势明显。辖有中小学校6所,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在陕西师范大学设点面向普通高等院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招聘教师11名(中学教师5名、小学教师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等详见《珠海高新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2011、2012年暂缓就业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性格开朗,心理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体条件如下:
1. 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学历学位;
2. 年龄: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的当月底);
3. 专业:详见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2年版)》执行);
4. 普通话等级:二级乙等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须二级甲等以上)。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2.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1月5日起至1月7日止(受理报名时间:9:00—12:30,14:00—17:00),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大学城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一段二层)。
3. 报名材料:①《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②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原件;③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学习成绩单,身份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原件备验);④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
4. 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笔试通知》于2013年1月7日20:00前在报名点现场张贴并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5. 注意事项:岗位招聘人数与参加考试人数之比未达1:3的,取消该岗位的考试或调整招聘计划。
(二)考试
岗位招聘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大于1:10时,采取笔试+面试方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仅作为是否入围面试的依据);比例低于或等于1:10时,采取面试方法(所有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1. 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内容包括义务教育的法律法规及师德要求、教育学及心理学基础、教育教学理论基础、课堂教学与教材教法及书面表达能力等。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当天20:00前在报名点现场张贴公布,同时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通知》
2.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通过自我介绍、说课、答问等环节(体育教师岗位加考基本技能和专业技巧测试),对考生的课堂教学基本能力、教材教法实践、语言表达能力等,当场综合评分,现场公布成绩(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岗位招聘数等额初定拟聘人选(初定拟聘人选放弃或被取消拟聘资格时,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初定拟聘人选在面试现场张贴公布,同时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三)签订《就业协议书》
初定拟聘人选公布后,即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签约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具体工作委托考生所在高校负责,对初定拟聘人选在校期间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习表现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作出书面评价。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程序。
(五)体检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执行。体检时间初定2013年7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区财政支付。
(六)确定拟聘人选并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拟聘人选,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名单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选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拟聘人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拟聘资格;因此而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排序一次性进行递补:
1. 签订《就业协议书》后违约的;
2. 因个人原因未在2013年7月31日前报到的;
3. 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4. 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拟聘资格的;
5. 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6.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7. 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被聘用者须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签订5年的服务期协议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受理部门: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邮编:519085,咨询电话:0756-3629826,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280。
附件:1. 珠海高新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 珠海高新区面向2013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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