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广泛吸引社会优秀人才,优化我局的干部队伍结构,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服务,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我局下属广东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公益二类,正处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二类拨付)、广东省海外价格政策采集分析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广东省价格政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处级,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等3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共5名,其中,广东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3名,广东省海外价格采集分析中心1名,广东省价格政务服务中心1名。具体见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敬业爱岗,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年龄条件
各岗位要求考生年龄为35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下。
(五)学历、专业及工作经验
1.广东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价格理论研究岗位:经济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有较高的文字水平。有宏观经济或价格等相关领域研究经验,在国家级理论刊物发表过相关论文者,笔试、面试分数相同时优先。
2.广东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价格政策研究岗位:法学或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科学历考生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考生如符合本科专业报考条件,不受工作经历年限限制,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法学专业毕业生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
3.广东省价格政策研究中心价格统计分析岗位:行政管理专业或会计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科学历考生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考生如符合本科专业报考条件,不受工作经历年限限制,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会计学专业毕业生须具备会计执业资格。
4.广东省海外价格采集分析中心价格采集分析岗位:经济学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本科学历考生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考生如符合本科专业报考条件,不受工作经历年限限制,具有较扎实的文字功底。
5.广东省价格政务服务中心价格热线服务岗位:法学或工商管理专业毕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学历考生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考生如符合本科专业报考条件,不受工作经历年限限制,能熟练运用普通话和粤语,有较好的语言沟通和协调能力。
(六)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非广州市常驻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公安机关规定的户籍准入条件。
有关时间计算均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填写《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上传个人近期免冠照片。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三)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5日9:00至19日24:00止。时间以电脑系统记录时间为准,过期报名视为无效。
(四)资格审核
要求考生填报数据真实、准确,并对报名数据的真实性进行承诺。网上报名的同时,我局首先对考生所填报电子数据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直接打印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不合格者,不得报考。
(五)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委托第三方命题、阅卷。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应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不指定复习用书和复习范围。
笔试时间确定为:2013年1月3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为100分,按40%将成绩计入总成绩。笔试结束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六)面试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每个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考生人数不足1:3比例,按考试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委托第三方命题。
面试前,根据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核,要求考生携带《广东省物价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合格成绩计算出总成绩,并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对其进行组织考察。考察通过者,确定为拟招聘对象。未通过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示拟招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聘对象;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一经查实的,取消招聘资格,人员依次递补。
(十)办理审批手续
招聘对象确定后,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办理调动、落户等手续。
五、相关事项
本公告由广东省物价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0-83134167 83134565
广东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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