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雇员招考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雇用人员招考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现公开招聘辅助服务雇用人员5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考范围及对象
面向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社会人员公开招考。非佛山市户籍(生源)报考者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二、招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4日,即1978年1月14日以后出生)。
4.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具体招考条件(详见附件)。
三、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
(一)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三水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2楼213室。联系人:曾劭雄、刘婉冰;联系电话:87768002、87728392。
(三)报名要求:报考者按照公布的招考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及与职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出示原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在报名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并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可由他人代报名)。
(四)考试资格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由招考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放准考证。在进行面试前,由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报考该职位且符合招考条件的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递补确定面试对象。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两个科目的内容。笔试题满分为100分,两个科目的分值各占总分的50%,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及排名在三水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布。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对象根据每一职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拟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对考试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人选。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雇用
我办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的结果以及岗位要求择优确定拟雇用人员名单,并在三水区政府、区委组织部(区编办)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合格后,办理相关雇用手续。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招考机关单位辅助服务雇用人员职位表》
2.《 佛山市三水区委区府办雇用人员招录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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