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员招聘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高州市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茂名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指示精神,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州市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员。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招聘人数及待遇
招聘人数为10人。经批准被聘用的人员为镇(街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临时聘用人员,其工资待遇为每人每年2万元(含社保)。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4日至2013年1月15日
报名地点:高州市人力资源市场大厅(高州市文明路23号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大楼第一层),联系电话:0668-6662384、6662847。
三、报考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含大专);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毕业生。
四、报名要求
1、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
3、所有的证件都要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统一为A4纸格式),在报名时提交;
4、应聘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和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如因资料不全、有误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应聘者承担,属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
应聘者经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其资格条件后,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占总成绩70%)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70分)、医学基础知识(30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含2012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人员)期满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上加10分,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占总成绩30%)
1、面试内容包括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出现进入面试最后名次分数相同的,则一同进入面试,不够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并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面试者发出书面通知。
面试人选凭面试通知书及身份证参加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人选的确定。
各职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招聘人数由高至低依次等额确定考核人选,如出现进入考核最后考试总成绩和名次相同的,则一同被确定为考核人选。
(二)体检。对确定为考核的人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
考核、体检不合格或经公示有异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是否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凡被聘用的人员,必须服从我局安排,如不服从安排,不按规定时间报到,不签订工作合同及违反合同有关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携带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查询电话: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668—6662384、6662847。
公告上传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此文的人还阅读了
2012-2013年广东事业单位考试适用教材推荐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