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公告
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税收科研工作,充实税收科研人才力量,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和实际工作需要,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一、 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2个(详见《广东税收科学研究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具体从事税收调研工作。
二、资格条件
(一) 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 身体健康,符合工作岗位要求;
5.具有国家承认的经济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博士应届毕业生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8日后出生),博士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3月18日后出生);
7.具有扎实的现代经济学理论基础、数理统计基础和较强的专业经济类英语文献阅读能力;
8.具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组织能力;
9.身体健康。
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 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三、 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http://www.gdltax.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13年2月1日 至2013年2月28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相关材料、下载打印准考证等。
2.网上填报资料时间。2013年3月18日9:00—2013年3月20日17:00。
3.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初审,审核时间为2013年3月21日9:00—2013年3月22日17: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3月23日9:00—2012年3月25日17:00考生自行从上述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 笔试
1.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写作能力等。
笔试时间:2013年3月26日,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同时设定入围分数线为60分,低于入围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2.公布笔试成绩。2013年3月29日通过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http://www.gdltax.gov.cn)公布考生笔试成绩。
3.接受考生查分。2013年3月29日—4月3日接受考生查分。考生如对笔试分数有疑问,由本人持身份证、准考证到省地税局科研所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人选。
1.资格复审。面试前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进入面试考生本人持准考证、报名表、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3年4月10日到省地税局科研所进行报考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4月12日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http://www.gdltax.gov.cn)公布。
2.面试。每位面试人员时间控制在2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以考评小组成员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一位)。如果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以其中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亦相同时,视为该岗位体检并列人选。
面试时间4月15日,面试地点: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五)体检
体检办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对拟聘人员进行身体检查,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考核程序。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情等情况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结果等综合情况,报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
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gdhrss.gov.cn)和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网(http://www.gdltax.gov.cn)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有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地方税务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科研所工作的省局领导任组长,分管人事工作的省局领导任副组长,人事处、监察室、科研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下设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处处长兼任主任, 科研所所长兼任副主任,抽调具备较好政治素质和文化素质,公道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的同志为办公室成员,具体组织此次公开招聘工作。
(二)认真组织考核。笔试、面试、考察等工作由省地方税务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认真落实《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进行,切实把好笔试、面试、考察等重要关口,做好试卷、考试等环节的保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程序、有计划、分步骤地稳妥实施,确保每个环节不出差错、每个程序规范严谨。
(三)严肃工作纪律。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在政策和原则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防止和纠正各种与政策规定不一致的行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操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确保此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广东税收科学研究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doc
广东地方税收科学研究所
点击分享此信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