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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检察文员招考公告

发布:2013-01-29    来源:广东公务员考试网 字号: | | 我要提问我要提问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招考检察文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文员3名。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检察文员3名。
  二、主要职责
  检察文员的主要职责是处理与检察业务相关的辅助性工作,为检察工作服务。
  三、管理方式
  对录用的检察文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与录用文员签订劳动合同,管理办法参照现行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对录用的文员试用一个月,试用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福利待遇及合同期
  1、大专学历1700元/月,本科及以上学历2000元/月(以上工资额含按规定应购买社会保险、公积金的个人扣缴部分金额),其他福利待遇按照黄埔区有关规定执行;
  2、依照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公积金等;
  五、聘用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
  3、广东省内户口并在广州市区内可自行解决住宿;
  4、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招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月28日(星期四)。由报名人员填写《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检察文员报名登记表》,并以主题为“姓名+应聘检察文员”的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报名邮箱:
hpjcyzgb@126.com
  2、资格审查
  时间: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8:30-9:30时。
  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313号黄埔区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报考人员须携带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计生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当日上午即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个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考试
  1、笔试时间:2013年3月1日(星期五)上午10:00-12:00时,
  地点: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笔试以公文写作为主,由我院招考领导小组拟题及阅卷评分。笔试后按成绩分数高低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前6名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2013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2:30-5:30(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参加面试人员我院将以电话方式通知。
  地点:黄埔区人民检察院三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包括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七、体检
  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前3名为体检对象。如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录用人数空缺,则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录用
  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确定录用人员,实行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内享受区政府规定的待遇,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本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孙小姐,电话:020-62660185,15919656964。
  特此公告。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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