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广播电视台女播音员招聘公告
连平县广播电视台关于公开招聘女播音员的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台公开招聘女播音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职位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普通话女播音员一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2、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敬业精神;
3、女性,年龄20至2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至2013年2月份),身高1.60m以上。具有普通话水平二级甲等以上的大专生。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镜头形象好;在同等情况下,有从事过播音主持工作的优先。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被劳动教养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 实施步骤
(一) 报名和资格审查
此次招聘实行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愿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13年2月20日至22日。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交县广播电视台。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并另提交二张同样的照片;
2、报名时需提供新版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或学历证明,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表》填写应当真实、准确。
报名后,由县广电台会同县人事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2013年2月23日前完成。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由县广电台办公室电话通知。
(二) 播音员考试采用面试、镜试二个阶段进行
1、面试、镜试时间:2月24日上午;
2、面试的组织工作。面试工作由县广电台负责实施,以面试者的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为主要内容,以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镜试程序;
3、镜试
镜试工作由县广电台负责组织实施,以上镜仪态形象、播音音准音质、语言表达能力、语言组织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综合素质等为主要内容,以百分制计分。
镜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40﹪+镜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事局划定。
有关拟聘用人员的体检、考察等工作由广电台另行通知。
连平县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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