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口腔医院)招聘公告(一)
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口腔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一)
一、拟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招聘条件及计划数
序号 | 科室/岗位 | 需求专业 | 招聘条件 | 计划数 |
1 | 口腔内科医生 | 牙体牙髓 | 硕士及以上 | 12 |
2 | 牙周粘膜 | 硕士及以上;或本科具有高级职称 | 6 | |
3 | 儿童口腔与口腔预防 | 硕士及以上 | 5 | |
4 | 口腔颌面外科医生 | 颌面外科 | 硕士及以上 | 6 |
5 | 口腔修复科医生 | 口腔修复 | 硕士及以上 | 8 |
6 | 口腔正畸科医生 | 口腔正畸 | 硕士及以上 | 8 |
7 | 口腔放射科医生 | 医学影像 | 硕士及以上;或本科具有中级职称 | 2 |
8 | 信息中心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本科及以上 | 1 |
9 | 护士 | 护理 | 本科及以上 | 10 |
合计 | 58 |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2、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3、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4、本科学历的,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月2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将纸质求职材料邮寄至我处(请标明应聘岗位)。
报名地点:广州市黄沙大道31号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人事部(邮编:510140)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020-61359427
笔试、面试时间另定。
三、招聘程序
(一)笔试
1、具有博士学历/学位或高级职称者(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直接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考核,不安排笔试;
2、硕士学历/学位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其他人员)须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方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30%。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成绩在单位网站公布。
(二)面试
1、高层次人才经资格审查后,按实际报名人数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100%;
2、其他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占总考核成绩的70%。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其他考生。面试人员名单在单位网站公布。
3、高层次人才与其他人员竞聘同一岗位的,按总考核成绩排名确定录用人选。
(三)体检:根据最终成绩排名,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包括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业绩等。
考生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高低另推荐人选。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经医院领导集体讨论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公示的范围对应招聘公告范围)。
(六)聘用: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接收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兑现所聘岗位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替补其他考生,或者重新组织其他应聘者考核。
(1)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4)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
1、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2、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广州医学院网、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网上发布招聘公告。
广州医学院羊城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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