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韩山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韩山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韩山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的广东省属本科师范院校,位于享有“中国瓷都”等美誉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潮州市。校园依山傍水,环境优美,景色怡人,设施齐全,是读书治学和工作生活的理想园地。学院创立于清光绪廿九年(1903年)的“惠潮嘉师范学堂”,其前身可追溯到宋元祐五年(公元1090年)建立的“韩山书院”,是我国第一批、广东省第一所专门培养师资的学校,1921年更名为省立第二师范学校,1935年更名为省立韩山师范学校,1949年更名为韩山师范学校,1958年升格为高等师范专科学校,1993年升格为本科师范学院。2008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等级,2010年在广东省高校思政课建设评估中获优秀等级。
办学一百多年来,学院形成了“勤教力学,为人师表”的优良校风和“秉承百年师范教育传统,融汇潮汕区域文化精华,提升学生科学文化素养,为粤东基础教育和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的鲜明办学特色,为广东及周边省份输送了大批优秀教师及其他各类人才,涌现了一批杰出人物,如中山大学第一任校长邹鲁、哲学家陈唯实、文艺理论家陈传才、历史学家郭豫明、国际摄影大师陈复礼、旅港爱国实业家陈伟南和台湾著名书法教育家陈其铨等,为广东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现有校本部和陶瓷学院2个校区,占地面积达7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达47万平方米。学校设有中文系等16个教学机构,4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涵盖文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7个学科门类和基础教育的所有学科。建有省级重点扶持学科1个、国家级和省级特色专业建设点6个、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课程3门。学院面向全国16个省(区)和港澳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
学院现有教职工1041人,其中专任教师748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师占41.3%,博士、硕士学位教师占68%。有16名教师成为广东省“千百十工程”培养对象,10名教师获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全国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南粤优秀教师。聘有国际汉学大师、杰出校友饶宗颐先生,王梓坤院士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顾问教授、客座教授。
学院办学条件优越。现有多功能信息化图书馆1座,面积近3万平方米,藏书132万册,中外期刊2850种。拥有一批实力较强的实验室和科研基地。如国家级粤东分析测试中心和生物学实验教学多功能平台,省级教师教育技能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生物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化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分析化学教学提高型重点实验室、陶瓷设计工程实训中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基地、潮汕文化研究基地,设有环境化学应用技术研究所、潮学研究院、新化学材料研发中心、智能玩具研发中心等7个校级研究中心及25个研究所。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拟在2013年公开招聘各类人员77人,其中专任教师和科研人员58人,教辅实验、行政管理岗位19人。广东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gdgwyw.net/)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1《韩山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
二、招聘对象
具有中国国籍的2013年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含2011-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的国内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个别紧缺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应届本科学士毕业生)或其他与应聘岗位相符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三、薪酬待遇
列入事业编制,按照国家、广东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各类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
四、招聘程序、办法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品德修养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具备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基本素质。
(2)2013年国内全日制应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已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2012年出站博士后;2011-2012年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国内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已取得国(境)外硕士以上学位并通过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留学毕业生。
(3)国(境)外留学毕业生必须同时具有国(境)内外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如在国外取得的以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为准)。国内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11-2012年暂缓就业毕业生须提供省主管部门出具的暂缓就业协议书。
(4)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往届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教授(正高)职称50周岁以下。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有其它不符合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3、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邮件主题填写“姓名+应聘岗位及代码”, 每人只限应聘一个岗位。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韩山师范学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同时将个人简历、个人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学历学位证书、外语等级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主要论文代表作(5篇以内)等扫描件压缩打包后一并发送到学院指定的报名电子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附件1,各类证件扫描件请粘贴于一个WORD文档后发送),若因个人或网络原因,造成邮件不能正常传输到位及下载阅读,由报名当事人负责。另请应聘人员在发送邮件后来电话确认收阅情况。
4、报名时间
2013年3月5日8:00起至2013年3月20日下午17:20点止。
5、资格审查
初审:由用人部门于报名时间截止后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符合报名条件者进行确认。
复审:
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由用人部门汇总后上报人事处,学院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小组对初审合格人员信息进行审核。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学院校园网上公布或电话通知应聘者,并确定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的时间及地点。
在笔试或试讲(技能测试)考核前一天携带纸质《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A4正反面打印)》及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确认,确认后领取笔试、试讲(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考试
1、笔试、试讲(技能测试)
根据不同岗位特点采用不同的考试考核方式。应聘教学科研、实验岗位的采用试讲加技能测试方式,试讲(含技能测试)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其他岗位人员采用笔试。根据试讲(含技能测试)和笔试成绩高低按录取名额1:2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试讲(技能测试)结束后将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由人事部门从学院评委库里随机抽选面试评委(小组成员人数为奇数且不少于7人)。面试内容为高校工作所涉及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面试采取当场亮分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考试成绩
应聘教学实验岗位的按试讲(技能测试)60%、面试40%组成;应聘科研岗位的按科研业绩60%、面试40%组成;应聘教辅和管理岗位的按笔试、面试各占50%组成。
(三)确定拟聘人选
根据试讲(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底分确定拟聘人选名单。
(四)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
(五)考察及公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对拟聘人选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合格拟聘用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韩山师范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于2013年8月31日前办理入职报到及
聘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由应聘本岗位成绩排名第二者递补并办理入职手续。
五、工作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在学院领导下进行,由人事处协调招聘具体工作,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各用人部门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协助组织实施。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须与《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协议无效。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2013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研究生是指2013年毕业(含2011-2012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毕业生),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3年8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者,所聘岗位及考核成绩自动失效。
(二)2013年国内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必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所填写学习专业要与毕业证书填写一致。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三)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者实际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岗位要求的具有正高职称的聘用人员,聘为专业技术四级;副高职称的,聘为专业技术七级。应届博士研究生见习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专业技术十级,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见习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专业技术十一级;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见习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聘为专业技术十二级。
(五)2013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中所列学历学位和职称等事项,除有专门说明外,均要求同时具备。其中应聘各系、研究所的教授(副教授)要求为本科院校的相应职称,应聘陶瓷学院的教授(副教授)可为高职类相应职称。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768-2522255(韩山师范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董老师、唐老师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768-2523139 (韩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黄老师
附件1:韩山师范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计划.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2013年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xls
韩山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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