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选聘事业单位领导2名 3月13日起报名
珠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市有关规定,珠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选聘事业单位领导2名,具体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详见《珠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职位一览表》(附件1)。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选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聘范围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部分职位面向户籍和人事关系均在本市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5.年龄、任职资历、工作经历计算均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3.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报名,每人限报1个职位。
2.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3月13日至15日(8:30—12:00,14:30—17:30);邮寄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30时(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3.报名地点: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2楼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可从珠海市区乘坐3、3A、10、10A、66、68、69、K1、K2、K3路公共汽车,在“南方软件园站”下车)。邮寄地址:珠海金鼎南方软件园A3楼423室,邮政编码:519085。联系人:陈瑶,咨询电话:0756—3629826。
4.报名材料:(1)《珠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报名表》(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身份证;(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4)学历、学位证书;(5)计生证明;(6)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7)人事关系证明(应聘区投资促进中心职位人员提供,公职人员提交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非公职人员提交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代理证明)、工作经历及有关佐证材料(公职人员须提供任命(聘用)文件,非公职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单);(8)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1张贴在报名表上)。
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留学证明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定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注】以上各类证书、证明等材料报名时均提交复印件,原件备验。现场方式报名人员,现场查验原件;邮寄方式报名人员,于考试前查验原件,经审核与报名材料不符的,取消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根据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各职位参加考试人员。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于3月19日20:00时前在本区门户网站公布。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达到1:5时开考,否则不予开考。
(二)考试
当职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高于1:10时,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法进行,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考试总成绩;当职位招聘数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或等于1:10时,采取面试方法进行(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成绩分数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形式,答卷时间为12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公共基础知识、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工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通知》于笔试结束后次日20:00时前在本区门户网站上公布。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表达能力、业务能力、领导能力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当场评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高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工作结束后次日20:00时前在本区门户网站公布。
(三)体检
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费用由区财政支付)。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本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选聘结果经主管部门认定后,办理人事调动、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的;2.不服从组织安排的;3.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4.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5.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因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被取消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替补。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区纪委全程监督。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3629280。
附件:1. 珠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职位一览表
2. 珠海高新区公开选聘事业单位领导报名表
珠海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