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情况
(一)韶 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是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补,具有城市规划和市政工程设计乙级资质及建筑设计丙级资质。主要承担规划政策研究、区域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风景园林规划、市政工程设计和建筑设计等。
(二)韶关市测绘院是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自收自支。该院承担的主要工作是为城市规划进行基础测绘以及城市规划红线定线、验线、拨地及规划竣工验收测量,为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发展需要提供地理信息和测绘保障服务。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待遇。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具体请见附件1《2010年韶关市城乡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
2011年5月9日至5月14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1、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报名地点:
韶关市园前西路10号韶关市城乡规划市政设计研究院九楼,联系电话:0751-8880513(13827910826)联系人:彭小英。
2、市测绘院报名地点:
韶关市浈江区环园东路第五栋韶关市测绘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751-8918426,联系人:黄小姐。
(3)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持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计划生育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3张(其中报名表贴1张),填写并递交《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或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参加招聘的人员对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聘用合同无效。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就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1.笔试。占考试成绩40%。
笔试时间:两个单位考试时间统一在2011年5月31日 (于2011年5月25日办公时间考生在各自报名点领取准考证,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以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网上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监察科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
2.面试。占考试成绩60%。
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按招聘职位拟录用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人数少于5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由主管局领导、纪检、人事监察科、用人单位负责人以及专家组成,人数为7人。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留意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
(三)体检和考核。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生考试总成绩,总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若总成绩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列前;如面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答辩测试后确定次序。根据招聘岗位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体检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核。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gdsg.lss.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韶关市城乡规划局人事监察科提出,监督投诉电话:8963348。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韶关市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韶关市城乡规划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